妊娠合并肝炎_治疗

  原则上与非孕期病毒性肝炎相同。但应警惕妊娠晚期肝功能恶化,转为重症肝炎。

  (一)一般处理肝炎急性期应卧床休息,饮食宜清淡,对有胆汁郁积或肝昏迷患者,应限制脂肪及蛋白质的摄入,必要时静脉输液,以保证液体和热卡的补充;注意纠正水和电解质的紊乱,维持酸硷平衡;禁用对肝功能有损害的药物,如氯丙嗪、巴比妥类等。

  (二)保肝治疗给予大量维生素和葡萄糖,如维生素B1、B6、B12、C、K等。维生素C能促进肝细胞增生,改善肝功能,每日补充600mg。维生素K有促进凝血酶原、纤维蛋白原及一些凝血因子的合成作用,对重症患者,每日肌注维生素K110mg。三磷酸腺苷(ATP)、辅酶A和细胞色素C等,有促进肝细胞代谢的作用。血制品如新鲜血、血浆和人体白蛋白等,可以纠正血内低蛋白,改善凝血功能,起到保肝作用。对于慢性肝炎患者,亦可选用具有去脂作用的药物,如胆硷、肌醇、肝宁、肝乐和复方磷酸脂酶等。近来有人报道干扰素和干扰素诱导剂,能抑制肝炎病毒在体内的复制,对减少或消除体内病毒抗原有一定作用。剂量每次1~2mg,肌注,每周2次,2~3个月为一疗程。

  (三)重症肝炎的急救处理应由内科与产科医生共同协作处理。首先应适当控制饮食,每日蛋白质摄入量限制在0.5g/kg以下,给予大量葡萄糖,每日200~300g,同时给予多种维生素。为减少肝细胞坏死,促进肝细胞再生,有人主张高血糖素-胰岛素联合疗法,将高血糖素1~2mg加胰岛素4~8U,溶于5%葡萄糖250ml,静脉滴注,每日1次。及时防止和治疗肝性昏迷非常重要。出现前驱症状或发生肝昏迷时,每日静滴谷氨酸钠或其钾盐23~46g、精氨酸25~50g,或Υ-氨酪酸2~6g,以降低血氨,改善大脑与脑干的功能。多巴胺的前体物左旋多巴,可以通过血脑屏障,进入脑组织内衍化为多巴胺,供给正常的神经传递介质,改善神经细胞的功能,促进意识障碍的恢复。一般开始以左旋多巴0.1g, 静脉滴注,以后每12小时增加0.05g,直至神志明显好转再逐渐减量。肝昏迷时间长或因肾功损害有水、钠潴留时,容易发生脑水肿。可用25%山梨醇250ml或20%甘露醇200ml,静滴,每6~8小时一次,并酌情应用皮质类激素,如地塞米松等。重症肝炎时,容易并发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和急性肾功能衰竭,其防治措施。

  (四)中止妊娠问题妊娠期急性病毒性肝炎是否需要终止妊娠,意见尚不一致。有的作者强调,进行中止妊娠手术可因创伤、出血等,加重肝脏负担,使病情恶化,因此主张保守观察。我们同意有些作者的看法,妊娠与病毒性肝炎之间,互有不利的影响,妊娠12周以前,应在积极治疗肝炎的同时,施行人工流产术为宜。中、晚期妊娠罹病者,手术引产危害较大,一般不宜终止妊娠。但对个别重症患者,经各种保守治疗无效,病情继续发展时,亦应考虑终止妊娠。

  (五)分娩期及产褥期的处理重点是防治出血与感染。有人主张于妊娠近预产期1周,每日肌注维生素K120mg,临产后再加用20mg静脉注射。分娩期要配好新鲜血,做好抢救休克及新生儿窒息的准备。并尽量争取阴道分娩,必要时行助产手术,缩短第二产程。产时留新生儿脐血作肝功能及抗原测定。产后要防止胎盘剥离面严重出血,及时使用宫缩剂、补液和输血。有人推荐应用催产素10~20U静滴,个别病例用至80U,维持12~24小时。如有产科指征需要剖宫产时,应在做好输血等准备下进行;若患者在肝素治疗的过程中临产而必须剖宫产时,最好停用肝素4小时后施行,以免发生难以控制的伤口渗血,造成不良后果。产后感染是促使病情恶化的一个重要因素,应大剂量静脉滴注对肝脏影响小的广谱抗生素,如氨苄青霉素、邻氯青霉素、先锋霉素和琥珀酰氯霉素等。

  (六)新生儿的处理婴儿出生后,应立即隔离护理4周。因产妇母乳内多半含有肝炎病毒,不宜哺乳。产后回奶,不宜服用雌激素,以免损害肝功能。目前有人对产妇HbsAg阳性的新生儿,肌注抗乙型肝炎表面抗原的免疫丙种球蛋白,对预防乙型肝炎病毒感染有一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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