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小儿食物变态反应也称为消化系统变态反应或过敏性胃肠炎、食物过敏等,是由于某种食物或食品添加剂等引起的IgE介导和非IgE介导的免疫反应,而导致消化系统内或全身性的变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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症状
临床表现的严重程度,与食物中变应原性的强弱和宿主的易感性有关。
1.IgE介导的食物变态反应
临床症状出现较快,可在进食后几分钟到1~2小时。有时极微量就可引起十分严重的过敏症状。就症状出现的次序而言,最早出现的常是皮肤、黏膜症状。呼吸道症状如哮喘出现较晚或不出现,但严重者常伴呼吸道症状,食物诱发的哮喘在婴儿比较多见,除吸入所致者外,一般均合并其他过敏症状。年长儿和成人食物虽可诱发多种过敏症状包括休克在内,但诱发哮喘的不多见。食物一般不引起变应性鼻炎,变应性鼻炎作为食物变态反应的惟一症状更是十分罕见。
2.非IgE(即IgM、IgG或几种抗体联合)介导的食物变态反应
Ⅱ,Ⅲ,Ⅳ型免疫病理均可涉及,但直接的证据很少,人们相信有些食物不良反应涉及非IgE的免疫机制。涉及Ⅱ型者如牛奶诱发的血小板减少;涉及Ⅲ型和Ⅳ型者,如疱疹样皮炎、麸质致敏肠病、牛奶诱发肠出血、食物诱发小肠结肠炎综合征、食物诱发吸收不良综合征等。还可引起过敏性肺炎、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过敏性紫癜等。
病因
1.食物诱发过敏的途径
诱发小儿过敏的途径有胃肠道食入、呼吸道吸入、皮肤接触或注射、通过人乳和胎盘进入。
2.食物变应原
食物变应原指的是能引起免疫反应的食物抗原分子。几乎所有食物变应原都是蛋白质,大多数为水溶性糖蛋白,分子量10万~60万。每种食物蛋白质可能含几种不同的变应原。
3.遗传因素
食物变态反应与遗传基因有关。父母中一方有食物过敏史者,其子女的患病率为30%,双亲均患本病者,则子女患病率高达60%。
4.解剖因素
人体胃肠道的非特异性和特异性黏膜屏障系统可以限制完整的蛋白质抗原侵入,而进入肠道的食物抗原与分泌型IgA(SIgA)结合,形成抗原抗体复合物,限制了肠道对食物抗原的吸收,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减轻对食物蛋白的免疫反应。小儿消化道黏膜柔嫩、血管通透性高,消化道屏障功能差,各种食物过敏原易通过肠黏膜入血,引起变态反应。3个月以下的婴儿IgA水平较低,黏膜固有层产生SIgA的浆细胞数较少。当消化、吸收过程及黏膜免疫异常时,均造成各种食物的过敏原易通过肠黏膜入血而发生过敏性胃肠炎。
5.其他因素
消化道炎症是肠道过敏症发病率增高的原因之一。这是由于消化道炎症致胃肠黏膜损伤,增加了胃肠黏膜的通透性,使过多的食物抗原被吸收,而发生变态反应。
检查
1.非特异实验室检查
多数病例血生化及三大常规检查无异常发现,少数外周血有嗜酸粒细胞轻度增多,低色素性贫血,大便潜血试验和C小时arat-Leyden结晶体阳性。血清总IgE增高。消化内镜检查可正常或非特异性胃肠黏膜出血、水肿。这些均不能作为食物过敏的确诊依据。
2.特异性检查
(1)食物变应原的皮肤试验根据抗原与结合在肥大细胞表面上相应的IgE结合,刺激肥大细胞脱颗粒而引起相应的临床表现,是初步筛选过敏性食物的主要方法,可在15~20分钟提供多种食物的皮试结果。
(2)食物排除法病人首先在1~2周内进食普通或基础饮食,目的是清除消化道内原有的食物,使食物变态反应的所有症状消失,为清除期。然后进入食物激发期,每隔2~3天加入一种食物,直到激发出症状。对激发试验阳性的食物可重复试验一次,以明确致敏食物。食物排除法阳性,只能提示食物过敏,并不能完全证实之,因不能排除其他食物异常反应,故应进行其他试验综合判定。该试验费时、麻烦,但无需特殊仪器和试验条件,适合于门诊进行。
(3)放射变应原吸附试验(RAST)是利用已知的食物抗原检测患者血清中有无相应的IgE抗体。该方法准确性高,假阳性率低,不受患者用药的影响,但费用昂贵,且不能同时检测多种抗原。
(4)食物与安慰剂对照的双盲试验(DBPCFC)也称为食物激发试验,是诊断某种特殊食物引起过敏的标准指标。在食物激发试验前1周和激发期间,患者应严格避免接触和食用被测试的食物和可疑的过敏食物。激发试验时,口服经伪装过的小剂量可疑过敏食物(或安慰剂),每隔30~60分钟剂量加倍。观察以下指标:①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及胃肠道外症状。②试验前与试验后6~8小时内,周围血的中性粒细胞增多超过3.5×109/L。③出现血便或大便潜血试验阳性。④在大便黏液中有白细胞。⑤小时ansel染色后,粪便中有嗜酸粒细胞碎片形成的C小时aract-Leyden晶体。以上指标有3项阳性可确诊,2项持续阳性为疑诊,需进一步观察。如果没有激发出症状,食物总量已增加至8克(干重)或平时进食量,可排除速发型过敏反应。可用正常食物量进一步试验迟发型反应。
鉴别
食物过敏引起的症状具有多样性和非特异性,应与非变态反应所引起的消化道和全身性疾病鉴别,如各种原因引起的消化不良、胆石症、炎症性肠病、乳糜泻等。
进食某些食物后引起的不良反应,不能都认为是食物过敏。现引用1984年美国过敏和免疫学会提出的关于食物异常反应的概念如下。
1.食物异常反应(abnormalreactionoffood)食物异常反应是一个总的概念,适用于由摄入的食物和(或)食物添加剂引起的所有异常反应,包括人体对食物成分或添加剂引起的免疫反应(IgE介导和非IgE介导的免疫反应)及非免疫性副反应,如食物不耐受,中毒性、代谢性、药理性和特异体质的反应,以及精神心理因素所引起的异常反应等。
2.食物不耐受(foodintolerance)食物不耐受是指食物和(或)添加剂引起的异常生理反应,是由食物或添加剂引起的非免疫反应(如中毒性、药理性、代谢性、感染性反应及其他非免疫因素所致的异常反应),它与食物异常反应的主要区别是不涉及免疫反应,但可由非免疫因素引起的肥大细胞释放炎症介质参与。
3.食物中毒(foodtoxicity/poisoning)食物中毒是由于进食被毒物污染或本身具有毒性的食物和(或)食物添加剂,在效应部位积累到一定量而产生的全身性疾病,可分为细菌性和非细菌性食物中毒两大类。毒物可来自污染的微生物与食物本身(如河豚、生鱼胆等),也可源于其他化学物质(如砷、汞、有机磷农药等)。此异常反应一般无免疫因素参与。
4.药理样食物反应(pharmacologicfoodreaction)药理样食物反应指食物及其衍生物和(或)食物添加剂中含有内源性药理作用样物质(如咖啡因、组胺等),摄入机体达到一定量后,产生的某种药物所具有的药理作用及表现。
5.假性食物过敏(foodpseudo-allergy)假性食物过敏多指由于精神及心理因素引起的食物异常反应,其临床表现类似食物过敏,但不涉及免疫机制介导的化学介质的释放。
6.食物过敏(foodallergy/hypersensitivity)食物过敏是指部分人群由食物或食物添加剂引起的免疫反应。进食少量有关食物即可诱发,与食物和(或)食物添加剂的生理作用无关,涉及免疫机制引起的化学介质的释放。
食物中毒、药理样副作用和食物不耐受等一般不涉及机体的免疫反应,与食物的过敏反应不同,临床上应注意区分,尤其应避免将食物过敏反应误诊为食物的毒副作用或食物不耐受。
并发症
肠道外症状最常见的表现为血管神经性水肿和各种皮疹、湿疹。此外尚可引起鼻炎、结膜炎、复发性口腔溃疡、支气管哮喘、过敏性紫癜、心律失常、头痛、眩晕等,甚至休克的全身反应。婴儿期食物过敏尚有发生猝死综合征的报道,应予以高度重视。
治疗
1.避免变应原一旦确定了变应原应严格避免再进食,这是最有效的防治手段。但“避”应有的放矢,如鸡蛋最容易过敏的部分为蛋清,可食蛋黄部分。一般6~12个月后小儿对大部分食物抗原的敏感性消失。此外,烹调或加热使大多数食物抗原失去变应原性。
2.药物一般不主张长期用酮替芬、皮质类固醇预防。口服色甘酸的效果不肯定。也不主张以食物进行IT。但OAS可以用致敏花粉进行IT,1年后大多数患者对花粉和植物性食物的敏感性降低。但在食物诱发了症状时,应对症处理。
预防
有患特应性疾病高度危险的小儿(指父母一方或双方患特应性疾病),特别是生后最初3~6个月,鼓励人乳喂养。还应记住许多食物变态反应的婴儿后来发生了其他特应性疾病。因此,遇有变态反应家族史的婴儿,医师要将这种可能性告诉父母,劝告他们不要吸烟,不要在室内养动物,保持室内环境清洁卫生。
相关疾病
结肠炎 消化不良 腹泻 腹痛 过敏性紫癜 哮喘 缺铁性贫血 花粉症 接触性皮炎 营养不良 鼻炎 休克 胆石症 过敏性肺炎 恶心和呕吐 腹水 乳糜泻 食物中毒 吸收不良综合征 水肿 肿胀 肠结 疱疹样皮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