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心功能不全_治疗

  一旦确诊,应采用规范的治疗流程。

  1.初始治疗为经面罩或鼻导管吸氧,吗啡、利尿剂、强心剂等药经静脉给予。

  2.病情仍不缓解者,可根据收缩压和肺淤血状况选择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如正性肌力药、血管扩张药和血管收缩药。

  3.病情严重、血压持续降低(<90mmHg)、心源性休克者,应监测血流动力学,采用包括主动脉内球囊反搏(IABP)、机械通气支持、血液净化、心室机械辅助装置以及外科手术在内的各种非药物治疗方法。

  4.动态测定BNP/NT-proBNP,可指导急性心衰的治疗,治疗后仍高居不下者,提示预后差,应进一步加强治疗;治疗后其数值降低且降幅>30%,提示治疗有效,预后好。

  5.控制和消除各种诱因,及时矫正基础心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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