硝酸咪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参考价格:暂无
规       格: 2% 20g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治疾病:手足癣,手癣,足癣,香港脚,慢性黏膜皮肤念珠菌病,慢性皮肤黏膜念珠菌病,慢性皮肤粘膜念珠菌病,股癣,花斑癣,汗斑变色糠疹,皮肤念珠菌病,念珠菌病,头癣,外耳道炎,外耳道疖,弥漫性外耳道

生产厂商:常熟市星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3185

主治功能

1.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2.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

化学成分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化学名称: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形状

乳膏

规格

2% 20g

药物相互作用

1.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咨询医师或药师。 2.已知硝酸咪康唑的全身给药制剂可抑制CYP3A4/2C9。鉴于本品局部给药的全身吸收有限,因此具有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非常罕见。口服抗凝剂(如:华法林)的患者应慎用,并监测抗凝效应。 3.硝酸咪类药物与其他药物如口服降血糖药或苯妥英同时服用,可增加其他药物的作用及副作用,应慎用。 4.由于本品的成分可使乳胶制品如:避孕隔膜、避孕套等破损,故应避免本品与此类产品接触。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储藏

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