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洛索洛芬钠片
主治疾病: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肠道短路关节炎皮炎综合症,小肠旁路关节炎皮炎综合征,创伤性关节炎,创伤后关节炎,损伤性骨关节炎,外伤性关节炎,绝经期关节炎,更年期关节炎,克罗恩病关节炎
生产厂商:上海三共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0769
主要成分为洛索洛芬钠。
本品为淡粉红色片。
60mg*20s/盒
1 本品与香豆素类抗凝血药、磺酰脲类降血糖药同时应用时,会增加这些药物的作用,这些药物应减量使用;2 与新喹诺酮类抗菌药(依诺沙星等)合用有时会引起痉挛;
3 与磺酮类降血糖药合用是,能增强这些药物的降血糖作用,应注意减量;
4 与噻嗪类利尿剂合用时,能减弱这些药物的利尿剂降血压作用;
5 与锂制剂合用时,可能增加血液中锂浓度而导致锂中毒,合用时应减量。
洛索洛芬钠是一前体药物,在吸收入血前对胃肠道无刺激,也没有明显治疗作用,只有吸收入血后转化成活性代谢物才发挥作用,因此,对胃肠道无明显刺激作用,耐受性好,副作用低。消化系统不适较多见如腹痛、胃部不适、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便秘、烧心等,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水肿、困倦、头痛、心悸等,偶见休克、急性肾功能不全、肾病综合症、间质性肺炎以及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以及AST、ALT、ALP升高等。
1.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 2.严重血液学异常的患者 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 4.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5.对本品成份有过敏反应既往史患者。 6.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后诱发哮喘、荨麻疹或过敏反应的患者。 7.妊娠晚期妇女 8.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 9.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
室温下保存,有效期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