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
主治疾病:蚊子叮咬,头皮糠疹,干性糠疹,头皮单纯糠疹,头皮屑,湿毒疮,晒伤,日光性皮炎,桑毛虫皮炎,刺毛虫皮炎,桑毒娥皮炎,皮肤T细胞淋巴样增生,结节性脂膜炎,特发性小叶性脂膜炎,Weber-Christian综合
生产厂商:南通海尔斯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2025412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膏剂
每克含醋酸地塞米松0.75毫克,樟脑10毫克,薄荷脑10毫克。
如正在使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疱)禁用。
避免接触眼睛及其它黏膜部位。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用药1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如用药部位出现皮疹、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或药师咨询。连续使用不能超过4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
密封,在阴凉处保存。有效期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