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卡波姆滴眼液
主治疾病:干眼症,角膜炎,泪腺不发达
生产厂商:德国 Dr. Gerhard Mann, Chem.-Pharm. Fabrik GmbH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090924
主治功能
泪液产生不足的干眼症。
如老年人激素内分泌失调,自身免疫性疾病(风湿性关节炎、SLE等),血液系统疾病(血小板紫癜、淋巴瘤等),服用某些药物(如抗胆碱能药、抗组胺药、β-受体阻滞剂、抗帕金森氏症等)暴露性角膜炎、某些营养素缺乏(如维生素A),恶劣气候、久视屏幕、视疲劳及佩戴隐形眼镜等。
辅助治疗各种眼表疾病。
包括角膜上皮的损伤,大疱及手术后创伤愈合等。
眼科检查(如三面镜、房角镜检查等)的润滑剂。
注意事项
药瓶开启一个月后应停止使用,并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安全处。戴隐形眼镜时不宜使用。病人开车或操作机器时应当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