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甲状腺片
主治疾病:小儿无甲状腺性克汀病,小儿Debre-Semelaigne综合征,小儿KDS综合征,小儿Kocher-Debre-Semelaigne综合征,小儿散发性甲状腺肿,小儿散发性甲肿,小儿单纯性甲状腺肿,小儿慢性淋巴细胞性甲状腺炎,小儿慢性
生产厂商:山东鲁北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1662
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本品主要成分为:系取猪、牛、羊等食用动物的甲状腺体,除去结缔组织与脂肪,绞碎,脱水,脱脂,在60℃以下的温度干燥,研细制成。
片剂
40mgx100片
1. 糖尿病患者服用甲状腺激素应视血糖水平适当增加胰岛素或降糖药剂量。
2.甲状腺激素与抗凝剂如双香豆素合用时,后者的抗凝作用增强,可能引起出血;应根据凝血酶原时间调整抗凝药剂量。
3.本类药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两类药的作用及毒副作用均有所增强,应注意调整剂量。
4.服用雌激素或避孕药者,因血液中甲状腺素结合球蛋白水平增加,合用时甲状腺激素剂量应适当调整。
5.考来烯胺(cholestyramine)或考来替泊(cholestipol)可以减弱甲状腺激素的作用,两类药伍用时,应间隔4-5小时服用,并定期测定甲状腺功能。
6. β肾上腺素受体阻滞剂可减少外周组织T4向T3的转化,合用时应注意。
甲状腺片如用量适当无任何不良反应。使用过量则引起心动过速、心悸、心绞痛、心律失常、头痛、神经质、兴奋、不安、失眠、骨骼肌痉挛、肌无力、震颤、出汗、潮红、怕热、腹泻、呕吐、体重减轻等类似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的症状。减量或停药可使所有症状消失。
心绞痛、冠心病和快速型心律失常者禁用。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