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芬美琳

新芬美琳

四平埃默药业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4.5)
参考价格:¥146
规       格: 5mg(以盐酸西布曲明计)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盐酸西布曲明胶囊

主治疾病: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柯兴氏综合征,肥胖症

生产厂商:四平埃默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1664

主治功能

用于饮食控制和运动不能减轻和控制体重的肥胖症治疗。推荐用于体重指数(BMI)≥30kg/m2,或≥28kg/m2同时伴有其它危险因素如糖尿病血脂异常等的肥胖症患者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盐酸西布曲明

形状

胶囊剂

规格

5mg(以盐酸西布曲明计)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不能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同时使用。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应至少停用MAOI2周;而在使用MAOI前应至少停用本品2周。 
2 由于本品抑制5-羟色胺再摄取,因此不宜与其他5-羟色胺能药物合用。 
3 在服用含去甲麻黄碱、麻黄碱和伪麻黄碱等影响血压和心率药物的患者,慎用本品。 
本品与抑制细胞色素P450(3A4)代谢的药物如酮康唑、红霉素等有潜在的相互作用,但影响幅度不大。

不良反应

常见不良反应有:口干、厌食、失眠、便秘等。其它发生率≥1%的不良反应有发热、心率增快、血压升高、呼吸困难以及腹泻、胃肠炎等。本品可以引起肝功能异常,常随进一步的治疗而消失,尚有明确的剂量,反应关系。另外还可见肢体痉挛、张力增加、思维异常、癫痫发作、间质性肾炎、月经紊乱、外周性水肿;关节炎、皮肤瘙痒、感觉异常、弱视等反应。

禁忌

1 接受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治疗的患者; 
2 接受其它中枢性食欲抑制药治疗的患者; 
3 神经性厌食的患者; 
4 对本品成分过敏的患者。 
5 血压不能控制或控制不好的高血压患者。 
6 有冠心病、心衰、心律失常和中风的患者。 
7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注意事项

肥胖症的治疗应以饮食控制和运动为基础。 
库欣综合征甲状腺功能低下引起的肥胖者应排除在应用本品范围之外。 
高血压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 
4 因可能增加或加重胆结石的形成,故胆石症患者应慎用本品。 
5 本品可引起瞳孔扩大,应慎用于闭角型青光眼患者。 
6 有癫痫病史的患者应慎用,对于有癫痫发作的患者应停止使用。 
7 有可能会影响判断、思维或运动技能。

储藏

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