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罗红霉素颗粒(Ⅱ)
主治疾病:敏感菌株感染,上呼吸道感染,下呼吸道感染,耳感染,鼻感染,喉感染,生殖器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支原体肺炎,沙眼衣原体感染,军团病
生产厂商: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292
本品主要成份为:罗红霉素。
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气芳香,味甜带苦。
150毫克×12粒
1.血管收缩类药物麦角类生物碱不能与本品同时使用。 2.西沙必利、匹莫齐特:两者均为肝细胞CYP3A同功酶代谢药物,可导致QT间期延长,不推荐本品与二者合用。 3.地高辛:本品可增加地高辛吸收。两者合用时应监测心电图和血清强心苷水平。 4.咪唑安定:本品可增加咪唑安定曲线下面积,延长其半衰期。 5.特非那定和阿司咪唑:本品可导致特非那定和阿司咪唑血药浓度升高,引发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不能与本品同时使用。 6.茶碱:本品与茶碱合用,可增加其血清水平,导致茶碱中毒。
1.可见胃肠道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血管源性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性休克﹑头痛﹑眩晕﹑无力﹑味觉和嗅觉异常﹑ALT及AST升高。 2.曾有使用该品种诱发急性胰腺炎﹑急性肝细胞性肝炎的文献报道。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禁忌与麦角胺及二氢麦角胺配伍。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