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分:异戊巴比妥分子式:C11H18N2O3分子量:226.28
片剂
0.1g
1 本品为肝酶诱导剂,提高药酶活性,不但加速自身代谢,还可加速其他药物代谢。如饮酒、全麻药、中枢性抑制药或单胺氧化酶抑制药等与巴比妥类药合用时,可相互增强效能。与乙酰氨基酚类合用,会增加肝中毒的危险性。2 与口服抗凝药合用时,可降低后者的疗效,应定期测定凝血酶原时间,从而决定是否调整抗凝药的用量。3 与口服避孕药,可降低避孕药的可靠性。与雌激素合用降低雌激素作用。4 与皮质激素、洋地黄类(包括地高辛)、土霉素或三环抗抑郁药合用时,可降低这些药物的效应。5 与环磷酰胺合用,理论上可增加环磷酰胺烷基化代谢产物,但临床上的意义尚未明确。6 与奎尼丁合用时,由于增加奎尼丁的代谢而减弱其作用,应按需调整后者的用量。7 与钙离子拮抗剂合用,可引起血压下降。8 与氟哌丁醇合用治疗癫痫,可引起癫痫发作形式改变,需调整用量。9 与吩噻嗪类和四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可降低抽搐阈值,增加抑制作用;与布洛芬类合用,可减少或缩短半衰期而减少作用强度。
1 用于抗癫痫时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镇静,但随着疗程的持续,其镇静作用逐渐变得不明显。2 可能引起微妙的情感变化,出现认知和记忆的缺损。3 长期用药,偶见叶酸缺乏和低钙血症。4 罕见巨幼红细胞性贫血和骨软化。5 大剂量时可产生眼球震颤、共济失调和严重的呼吸抑制。6 用本品的患者中约1~3%的人出现皮肤反应,多见者为各种皮疹以及哮喘,严重者可出现剥脱性皮炎和多形红斑(或Stevens—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极为罕见。7 有报道用药者出现肝炎和肝功能紊乱。8 长时间使用可发生药物依赖,停药后易发生停药综合症。
禁用于以下情况:严重肺功能不全、肝硬化、血卟啉病史、贫血、哮喘史、未控制的糖尿病、过敏等。
1 对一种巴比妥过敏者,可能对本品过敏。2 作抗癫痫药应用时,可能需10~30天才能达到最大效果,需按体重计算药量,如有可能应定期测定血药浓度,以达最大疗效。3 肝功能不全者,用量应从小量开始。4 不宜长期用药,如连续使用达14天可出现快速耐药性。5 长期用药可产生精神或躯体的药物依赖性,停药需逐渐减量,以免引起撤药症状。6 与其他中枢抑制药合用,对中枢产生协同抑制作用,应注意。7 下列情况慎用:轻微脑功能障碍(MBD)症、低血压、高血压、贫血、甲状腺功能低下、肾上腺功能减退、心肝肾功能损害、高空作业、驾驶员、精细和危险工种作业者。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药可通过胎盘,妊娠期长期服用,可引起依赖性及致新生儿撤药综合征;由于维生素K含量减少可能引起新生儿出血;妊娠晚期或分娩期应用,由于胎儿肝功能尚未成熟引起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的呼吸抑制;用于抗癫痫可能产生胎儿致畸。哺乳期应用可引起婴儿的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在以上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使用本药。9 儿童用药:可能引起反常的兴奋,应注意。10 老人用药:对本药的常用量可引起兴奋神经错乱或抑郁,因此用量宜较小。11 药物过量:15倍的过量药物可能引起昏迷、严重的呼吸和心血管抑制、低血压和休克继而引发肾功能衰竭、死亡。深度呼吸抑制是急性中毒的直接死亡原因。可致严重中毒,中毒致死的血药浓度为。解救措施中最重要的是维持呼吸和循环功能,施行有效的人工呼吸,必要时行气管切开,并辅之以有助于维持和改善呼吸和循环的相应药物。经口服中毒者,在5小时内可用高锰酸钾(1:2000)溶液洗胃。用10~15g硫酸钠溶液导泻(禁用硫酸镁)。为加速排泄可给甘露醇等渗透压利尿药,如肾功能正常可用速尿。可用碳酸氢钠、乳酸钠碱化尿液加速排泄,严重者可透析。极度过量时,大脑一切电活动消失,脑电图变为一条平线,并不一定代表为临床死亡,若不并发缺氧性损害,尚有挽救的希望。
避光 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