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重酒石酸卡巴拉汀胶囊
主治疾病:格斯特曼综合征,传染性痴呆病,格-斯二氏综合征,格斯特曼-施特劳斯纳综合征,格斯特曼综合症,老年人血管性痴呆,老年血管性痴呆,阿尔茨海默病性痴呆,路易体痴呆,网眼样痴呆
生产厂商:Novartis Pharma Stein AG
批准文号:注册证号H20130080
每粒硬胶囊分别含有重酒石酸卡巴拉汀1.5mg、3mg、4.5和6mg。非活性成分有:明胶;氧化铁,红色(E172);氧化铁,黄色(E172);硬脂酸镁;甲羟丙基纤维素;微晶纤维素;氧化铁,红色(E172)印字墨水;无水硅胶;二氧化钛(E171)等组成。
胶囊剂
6.0mg*28粒
重酒石酸卡巴拉汀主要通过胆碱酯酶水解代谢,多数细胞色素P450的同功酶很少参与其代谢。因此,本品与由这些酶代谢的其它药物间不存在药代动力学的相互作用。对健康志愿者研究发现,本品与地高辛、华法令、安定或氟西汀间无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华法令所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不受本品影响。地高辛与本品合用后,没有对心脏传导产生不良的影响。在阿尔茨海默氏病联合药物治疗中,如抗酸药、止吐药、抗糖尿病药、作用于中枢的降血压药(β-阻滞剂、钙通道阻滞剂)、影响肌收缩力药、抗心绞痛药、非甾体抗炎药、雌激素、止痛药、安定、抗组胺药等,均未产生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改变,以及使临床有关的不利因素增加。由于本品具有影响抗胆碱药物活性的药效学作用特点,所以它不应与其它拟胆碱药合用。作为胆碱酯酶抑制剂,本品可以增强肌肉松弛药镇痛时的肌肉松弛效果。
总体来说,该药可以出现轻至中度的副作用,通常不予处理即可自行消失。副作用发生的频率及程度常随服药剂量的递增而增多或加重。在欧洲、北美、南非、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地区和国家进行II期和III期临床试验时,所报告的副作用发生率总计为5%或略高,但与本品关系不明显。一般情况异常:意外创伤7%,疲劳7%,虚弱6%。中枢和周围神经系统异常:眩晕19%,头痛15%,困倦5%。胃肠系统异常:恶心38%,呕吐23%,腹泻15%,食欲减退11%,消化不良6%。精神异常:激动8%,失眠8%,精神错乱6%,抑郁5%。防御机制异常:上呼吸道感染7%,泌尿道感染5%。另外,下列副作用在服用本品患者中的发生率至少高出给予安慰剂者2%:出汗增多、全身不适、体重下降、震颤。女性患者对恶心、呕吐、食欲减退和体重下降更为敏感。本品不引起任何实验室检查项目的改变,包括肝功能或心电图,因此不需进行特殊监护。
已知对重酒石酸卡巴拉汀、其它氨基甲酸衍生物或剂型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