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的活性成份为维生素C,辅料为盐酸半胱氨酸、亚硫酸氢钠或焦亚硫酸钠、乙二胺四乙酸二钠。
注射剂
2ml:0.5g
1.大剂量维生素C可干扰抗凝药的抗凝效果。 2.与巴比妥或扑米酮等合用,可促使维生素C的排泄增加。 3.纤维素磷酸钠可促使维生素C代谢为草酸盐。 4.长期或大量应用维生素C时,能干扰双硫仑对乙醇的作用。 5.水杨酸类能增加维生素C的排泄。 6.不宜与碱性药物(如氨茶碱﹑碳酸氢钠﹑谷氨酸钠等)﹑核黄素﹑三氯叔丁醇﹑铜﹑铁离子(微量)的溶液配伍,以免影响疗效。 7.与维生素K3配伍,因后者有氧化性,可产生氧化还原反应,使两者疗效减弱或消失。
1.长期应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 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 3.快速静脉注射可引起头晕﹑晕厥。
本品与氨茶碱、博来霉素、头孢唑林、头孢匹林、结合雌激素、右旋糖酐、多沙普仑、红霉素、甲氧西林、青霉素G、维生素K、法华林、重碳酸钠配伍禁忌。
1.维生素C对下列情况的作用未被证实:预防或治疗癌症﹑牙龈炎﹑化脓﹑出血﹑血尿﹑视网膜出血﹑抑郁症﹑龋齿﹑贫血﹑痤疮﹑不育症﹑衰老﹑动脉硬化﹑溃疡病﹑结核﹑痢疾﹑胶原性疾病﹑骨折﹑皮肤溃疡﹑枯草热﹑药物中毒﹑血管栓塞﹑感冒等。 2.对诊断的干扰。大量服用将影响以下诊断性试验的结果: (1)大便隐血可致假阳性。 (2)能干扰血清乳酸脱氢酶和血清转氨酶浓度的自动分析结果。 (3)尿糖(硫酸铜法)﹑葡萄糖(氧化酶法)均可致假阳性。 (4)尿中草酸盐﹑尿酸盐和半胱氨酸等浓度增高。 (5) 血清胆红素浓度上升。 (6)尿pH下降。 3.下列情况应慎用: (1)半胱氨酸尿症。 (2)痛风。 (3)高草酸盐尿症。 (4)草酸盐沉积症。 (5)尿酸盐性肾结石。 (6)糖尿病(因维生素C可能干扰血糖定量)。 (7)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可引起溶血性贫血)。 (8)血色病。 (9)铁粒幼细胞性贫血或地中海贫血。 (10)镰形红细胞贫血(可致溶血危象)。 4.长期大量应用突然停药,有可能出现坏血病症状,故宜逐渐减量停药。 5.本品浓度大,不宜静脉直接推注或肌内注射,避免发生血栓或溶血反应。
遮光,密闭保存。制剂色泽变黄后不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