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促皮质素
主治疾病:活动性风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红斑性狼疮,支气管哮喘,皮炎,急性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面部粟粒性狼疮
生产厂商:天津市生物化学制药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2021216
促皮质素,加适宜的赋形剂经冷冻干燥的无菌制品。
注射剂
25单位
静脉点滴时遇碱性溶液配伍可发生混浊、失效;与排钾性利尿合用会加重失钾;长期使用时,与水杨酸类药物、吲哚美辛等合用可发生或加重消化道溃疡;糖尿病人使用时因本药的致高血糖作用需调整、增加降血糖药用量;可使口服抗凝药的作用降低。
1、 由于促皮质素促进肾上腺皮质分泌皮质醇,因此长期使用可产生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出现医源性库兴综合征及明显的水钠潴留和相当程度的失钾。
2 、促皮质素的致糖尿病作用、胃肠道反应和骨质疏松等,系通过糖皮质类固醇引起,但在使用促皮质素时这些副作用的发生相对较轻。
3、 促皮质素刺激肾上腺皮质分泌雄激素,因而痤疮和多毛的发生率较使用糖皮质类固醇者为高。
4、 长期使用促皮质素可使皮肤色素沉着。有时产生过敏反应,包括发热、皮疹、血管神经性水肿,偶可发生过敏性休克,这些反应在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尤其是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较易发生。在静脉给药给疑有原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者作促皮质素试验时,宜口服地塞米松,每日1mg,以避免诱发肾上腺危象。
结核病,高血压,糖尿病,血管硬化症,胃溃疡等患者及孕妇,一般不宜应用。
密闭,遮光,在阴凉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