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替硝唑片
主治疾病:蠕形螨病,毛囊虫病,毛囊虫皮炎,蠕形螨,脂螨病,婴幼儿上颌骨骨髓炎,脊椎骨骨髓炎,急性血源性骨髓炎,急性骨髓炎,泌尿生殖系阿米巴病,生殖泌尿系统阿米巴病,椎间隙感染,小儿慢性骨髓炎,
生产厂商:江苏聚荣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4128
替硝唑
片剂
0.5g
1. 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2. 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时,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并使苯妥英钠排泄减慢。 3. 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时,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4. 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5. 本品可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6. 与土霉素合用时,土霉素可干扰本品清除阴道滴虫的作用。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1. 对本品或甲硝唑等硝基咪唑类或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 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1.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 2. 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 本品对阿米巴包囊作用不大,宜加用杀包囊药物。9. 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10. 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触及的地方。11. 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