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替硝唑注射液
主治疾病:重度冠周炎,重度口腔间隙感染,败血症,鼻窦炎,肺炎,肺支气管感染,皮肤峰窝组织炎,骨髓炎,腹膜炎,手术伤口感染,胃肠道感染,女性生殖系统感染
生产厂商: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3815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硝唑。
注射剂
100ml:0.4g
1.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能加强其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2.同时应用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缓慢。 3.同时应用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可减缓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4.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5.本品可干扰氨基转氨酶和LDH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甘油三脂水平下降。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食欲下降﹑口腔异味。头晕﹑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也有报道。也可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偶见滴注部位轻度静脉炎。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1.对替硝唑及硝基亚硝基烃咪唑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2.血液病患者或有血液病史者禁用,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3.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12岁以下患者禁用或不宜使用。
1.本品滴注速度宜缓慢,每瓶滴注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药物不应与含铝的针头和套管接触,并避免与其他药物一起滴注。 2.致癌﹑致突变: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3.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4.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6.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做血药浓度监测。 7.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8.念球菌感染者使用本品后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药物治疗。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伙伴。 9.本品使用前请详细检查,如有异物﹑溶液浑浊﹑封口松动﹑瓶身有裂纹者切勿使用。本品应一次性使用,输液后的剩余药液,切勿贮藏再用。 老年人由于肝功能减退,应用本品时药代动力学有所改变,需监测血药浓度。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