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参考价格:¥1.2
规       格: 2ml:60000单位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硫酸小诺霉素注射液

主治疾病:败血症,支气管炎,肺炎,腹膜炎,肾盂肾炎,膀胱炎

生产厂商:天津药业焦作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270

主治功能

本品主要用于大肠埃希菌、克雷白杆菌、变形杆菌、肠杆菌属、沙雷杆菌、铜绿假单胞菌等革兰阴性杆菌引起的呼吸道、泌尿道、腹腔及外伤感染,也可用于败血症

化学成分

硫酸小诺霉素

形状

注射剂

规格

2ml:60000单位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同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以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能发生听力减退,停药后仍可能进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用抗胆碱酯酶药或钙盐有助于阻滞作用恢复。 2 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滞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与代血浆类药如右旋糖酐、海藻酸钠,利尿药如依他尼酸、呋塞米及卷曲霉素、顺铂、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可能发生听力损害,且停药后仍可能发展至耳聋,听力损害可能恢复或呈永久性。 3 本品与头孢噻吩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 4 本品与多粘菌素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因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后者可导致骨骼肌软弱无力、呼吸抑制或呼吸麻痹(呼吸暂停)。 5 本品不宜与其他肾毒性或耳毒性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6 本品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钠、呋喃妥因钠、磺胺嘧啶钠和盐酸四环素等(以上均为注射液)联合应用,因可发生配伍禁忌。 7 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合用常可获得协同作用。 8 本品与β-内酰胺类(头孢菌素类或青霉素类)混合可导致相互失活,需联合应用时必须分瓶滴注。

不良反应

1 常见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耳毒性)、血尿、排尿次数显著减少或尿量减少、食欲减退、极度口渴(肾毒性)、步履不稳、眩晕(耳毒性,影响前庭)、恶心或呕吐(耳毒性,影响前庭,肾毒性)。 2 少见视力减退(视神经炎)、呼吸困难、嗜睡、极度软弱无力(神经肌肉阻滞)、皮疹等过敏反应、血象变化、肝功能改变、消化道反应和注射部位疼痛、硬结、静脉炎等。 3 极少见过敏性休克。

禁忌

1 对本品或其他氨基糖苷类及杆菌肽过敏者、本人或家族中有人因使用链霉素引起耳聋或其他耳聋者禁用。 2 肾衰竭者禁用。

注意事项

肾功能不全肝功能异常、前庭功能或听力减退者、失水重症肌无力帕金森病及老年患者慎用。 2 用药时间一般不宜超过14日,若必须继续用药时,应对听觉器官和肾功能进行严密监护。 3 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如链霉素、庆大霉素过敏的患者,可能对本品过敏。 4 有条件时疗程中应监测血药浓度,并据此调整剂量,不能测定血药浓度时,应根据测得的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尤其对肾功能减退者、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或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或严重失水等患者。 5 本品一般只供肌内注射;稀释后可静脉滴注;但不能静脉注射,以免产生神经肌肉阻滞和呼吸抑制作用。 6 长期应用本品可能导致耐药菌过度生长。 7 应给患者补充足够的水分,以减少肾小管损害。

储藏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