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丽先

米丽先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4.0)
参考价格:¥1.8
规       格: 100ml:0.2g(20万单位)。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硫酸阿米卡星注射液

主治疾病:勒夫勒心内膜炎,嗜酸性粒细胞性心内膜病,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性心内膜炎,缩窄性心内膜炎,克雷白杆菌属感染,克雷白氏杆菌感染,克雷伯菌属感染,克雷伯氏杆菌感染,肠道病毒所致各系统感

生产厂商: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90323

主治功能

本品适用于铜绿假单胞菌及部分其他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变形杆菌属、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等敏感革兰阴性杆菌与葡萄球菌属(甲氧西林敏感株)所致严重感染,如菌血症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下呼吸道感染、骨关节感染、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等。由于本品对多数氨基糖苷类钝化酶稳定,故尤其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杆菌对卡那霉素、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耐药菌株所致的严重感染。

化学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硫酸阿米卡星。

形状

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澄明液体。

规格

100ml:0.2g(20万单位)。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断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等症状。本品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
3、本品与头孢噻吩或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本品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磺胺嘧啶和四环素等注射剂配伍,不在同一瓶中滴注。
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5、其他肾毒性药物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不良反应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报道出现肾功能衰竭。
3、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禁忌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1)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2)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约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mg/ml,谷浓度5~10mg/ml;一日1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mg/ml,谷浓度应为

储藏

密闭,在凉暗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