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苄星青霉素
主治疾病:中间型链球菌感染,复发性风湿病,链球菌感染
生产厂商:石药集团中诺药业(石家庄)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33291
主治功能
用于风湿病时预防链球菌感染,也可用于治疗对青霉素G敏感细菌引起的轻、中度感染或作预防感染用(如风湿病患者预防链球菌感染)。本品不能代替青霉素G用于治疗重症急性感染。
化学成分
本品为青霉素的二苄基乙二胺盐。分子式:(C16H18N2O4S)2.C16H20N2分子量:909.14。
药物相互作用
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青霉素可增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青霉素所致的过敏反应在应用本品与均可能发生,其中以皮疹等过敏反应为多见,白细胞减少、间质性肾炎、哮喘发作和血清病型反应等少见,严重者如过敏性休克偶见;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必须就地抢救,予以保持气道畅通、吸氧及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等治疗措施。
2、二重感染:可出现耐青霉素金葡菌、革兰阴性杆菌或念珠菌二重感染。
禁忌
有青霉素类药物过敏史者或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用本品前需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并进行青霉素皮肤试验。
2、对一种青霉素过敏者可能对其它青霉素类药物、青霉胺过敏,有青霉素过敏史者约有5%~7%的患者可能存在对头孢菌素类药物交叉过敏。
3、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本品。
4、应用本品须新鲜配制。
5、应用青霉素期间,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能出现假阳性,而用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
6、动物生殖试验未发现青霉素引起胎儿损害,但尚未在孕妇中进行严格对照试验以除外这类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所以孕妇应仅在确有必要时使用本品。少量本品从乳汁中分泌,哺乳期妇女用药时宜暂停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