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
主治疾病:牙髓病,牙髓炎,牙髓坏死,牙髓退变,牙折,牙龈癌,急性智齿冠周炎,局部牙槽脓肿,牙髓炎,根尖周炎
生产厂商:吉林天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2024076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甲硝唑200mg;人工牛黄5mg。辅料:淀粉。
胶囊剂
每粒含甲硝唑200mg,人工牛黄5mg。
1.甲硝唑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2.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减慢。
3.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4.本品可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5.本品可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氯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尚不明确
1、对甲硝唑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2、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
3、孕妇禁用
4、饮酒者禁用。
1.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2.使用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 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减量使用,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厌氧菌感染合并肾功能衰竭患者,给药间隔时间应由8小时延长至12小时。
9.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10.重复一个疗程前,应做白细胞计数。
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