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混悬液

布洛芬混悬液

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3.0)
参考价格:¥13.2
规       格: 25毫升:0.2克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布洛芬混悬液

主治疾病:预防接种,舌咽神经痛,舌咽神经痛性抽搐,桡神经损伤,感冒,流感,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生产厂商:扬州市三药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70354

主治功能

用于感冒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也用于缓解中度疼痛关节痛神经痛、偏头痛牙痛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形状

片剂

规格

25毫升:0.2克

药物相互作用

1、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
2、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
3、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
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不良反应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3.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储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