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双羟萘酸噻嘧啶颗粒
主治疾病:胆道蛔虫病与肝蛔虫病,蛔虫病,蛲虫病,钩虫病,鞭虫病
生产厂商: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330
用于治疗蛔虫病、蛲虫病、钩虫病、鞭虫病。
本品化学名称为:(E)-1-甲基-2-[2-(2-噻吩基)乙烯基]-1,4,5,6-四氢嘧啶,4,4'-亚甲基-双(3-羟基-2-萘酸)盐。分子式:C11H14N2S·C23H16O6分子量:594.68
颗粒剂
1g:0.15g(按双羟萘酸噻嘧啶计)
本药与哌嗪类药物相互拮抗,不能合用。
治疗剂量内付反应很轻,可有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痛、腹泻等,少数患者有头痛、眩晕、嗜睡、皮疹等。偶有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升高。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本药可导致一过性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活性升高,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2、冠心病、严重溃疡病、肾脏病患者慎用。 3、服药时不需空腹,也不需导泻。
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