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左氧氟沙星

盐酸左氧氟沙星

上海中科药业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4.0)
参考价格:¥3.5
规       格: 0.1g(以C18H20FN3O4计)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盐酸左氧氟沙星

主治疾病:小肠破裂,舌扁桃体肥大,肛瘘,单纯性尿路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支气管炎,肺炎,胃炎,伤寒,关节炎,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慢性细菌性前列腺炎

生产厂商:上海中科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10219

主治功能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
1.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
2.呼吸道感染,包括敏感革兰阴性杆菌所致支气管感染急性发作及肺部感染
3.胃肠道感染,由志贺菌司、沙门菌属、产肠毒素大肠杆菌、新水气单胞菌、副溶血弧菌等所致。
4.伤寒。 
5.骨和关节感染。 
6.皮肤软组织感染 。
7.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化学成分

盐酸左氧氟沙星。

形状

片剂

规格

0.1g(以C18H20FN3O4计)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含镁或铝之抗酸剂、硫糖铝、金属阳离子(如铁)、含锌的多种维生素制剂等药物同时使用时将干扰胃肠道对本品的吸收,使该药在各系统内的浓度明显降低。因而,服用上述药物的时间应该在使用本品前或后至少2小时。避免与茶碱同时使用。如需同时应用,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据以调整剂量。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血糖失调,包括高血糖及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不良反应

盐酸左氧氟沙星用药期间可能出现不良反应: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消化不良等;过敏症:偶有浮肿、荨麻疹、发热感、光过敏症以及有时会出现皮疹、瘙痒、红斑等症状;神经系统:偶有震颤、麻木感、视觉异常、耳鸣、幻觉、嗜睡,有时会出现失眠、头晕、头痛等症状;肾脏:偶见血中尿素氮上升;肝脏: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清转氨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血液:有时会出现贫血、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如发现异常时应注意观察,必要时可停止用药并进行适当处置。

禁忌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或者延长给药间期,重度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2、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3 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

储藏

密封,阴凉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