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替硝唑葡萄糖注射液
主治疾病:慢性骨髓炎,败血症,骨髓炎,腹膜炎,胆囊炎,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感染盆腔炎,支气管炎,肺炎,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口腔颌面部间隙感染
生产厂商: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5069
本品主要成分为替硝唑。其化学名为2-甲基-1-[2-(乙基磺酰基)乙基]-5-硝基-1H-咪唑。
注射剂
200ml:替硝唑0.8g与葡萄糖1g
1.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2.同时应用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可加强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而苯妥英钠排泄缓慢。
3.同时应用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可减缓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清半衰期,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4.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5.本品可干扰氨基转氨酶和LDH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甘油三脂水平下降。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常见的不良反应为恶心、呕吐、食欲下降、口腔异味。头昏、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也有报道。也可出现血管神经性水肿、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反应及黑尿,偶见滴注部位轻度静脉炎。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1.对替硝唑及硝基亚硝基羟咪唑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2.血液病患者或有血液病史者禁用,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患者禁用。
3.妊娠三个月内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12岁以下患者禁用或不宜使用。
1、本品滴注速度应缓慢,浓度为2mg/ml时,每瓶滴注时间应不少于1小时,浓度大于2mg/ml时,滴注速度宜再降低1~2倍。药物不应与含铝的针头和套管接触,并避免与其他药物一起滴注。
2、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消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念珠菌感染者使用本品后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伙伴。
遮光,密闭,在阴凉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