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硫酸阿米卡星
主治疾病:菌血症,败血症,细菌性心内膜炎,肺炎,骨关节炎,胆道感染,腹腔感染,复杂性尿路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
生产厂商: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9983021
硫酸阿米卡星,其化学名为O-3-氨基-3-脱氧-a-D-葡吡喃糖基-(1→6)-O-[(6-氨基-6-脱氧-a-D-葡吡喃糖基-(1→4)]-N-(4-氨基-2-羟基-1-氧丁基)-2-脱氧-D-链霉胺硫酸盐分子式:C22H43N5O13·nH2SO4(n=1.8)
注射剂
0.2g(20万单位)
1、本品与其他氨基糖苷类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耳毒性、肾毒性及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2、本品与神经肌肉阻断药合用可加重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导致肌肉软弱、呼吸抑制等症状。本品与卷曲霉素、顺铂、依他尼酸、呋塞米或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等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能增加耳毒性与肾毒性。
3、本品与头孢噻吩或头孢唑林局部或全身合用可能增加肾毒性。本品不宜与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磺胺嘧啶和四环素等注射剂联合应用,因可发生配伍禁忌。
4、本品与多粘菌素类注射剂合用或先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可增加肾毒性和神经肌肉阻滞作用。
5、其他肾毒性药物及耳毒性药物均不宜与本品合用或先后应用,以免加重肾毒性或耳毒性。
1、患者可发生听力减退、耳鸣或耳部饱满感;少数患者亦可发生眩晕、步履不稳等症状。听力减退一般于停药后症状不再加重,但个别在停药后可能继续发展至耳聋。
2、本品有一定肾毒性,患者可出现血尿,排尿次数减少或尿量减少、血尿素氮、血肌酐值增高等。大多系可逆性,停药后即见减轻,但亦有个别出现肾功能衰竭的报道。
3、 软弱无力、嗜睡、呼吸困难等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少见。
4、其他不良反应有头痛、麻木、针刺感染、震颤、抽搐、关节痛、药物热、嗜酸性粒细胞增多、肝功能异常、视力模糊等。
对阿米卡星或其他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禁用。
1、交叉过敏,对一种氨基糖苷类过敏的患者可能对其他氨基糖苷也过敏。
2、在用药过程中应注意进行下列检查:(1) 尿常规和肾功能测定,以防止出现严重肾毒性反应。(2) 听力检查或听电图检查,尤其注意高频听力损害,这对老年患者尤为重要。
3、疗程中有条件时应监测血药浓度,尤其新生儿、老年和肾功能减退患者。每12小时给药7.5mg/kg者血约峰浓度应保持在15~30mg/ml,谷浓度5~10mg/ml;一日一次给药15mg/kg者血药峰浓度应维持在56~64mg/ml,谷浓度应为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