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西咪替丁片
主治疾病: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卓-艾(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生产厂商:山东方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7022632
主要成分西咪替丁。
本品为浅灰绿色椭圆形薄膜包衣片。
0.2g*100片
1.与制酸药合用,对十二指肠溃疡有缓解疼痛之效,但西咪替丁的吸收可能减少,故一般不提倡。如必须与制酸药合用,两者应至少相隔1小时服。 2.甲氧氯普胺(胃复安)与本品同时服用,可使本品的血药浓度降低,本品的剂量需适当增加。 3.由于硫糖铝需经胃酸水解后才能发挥作用,本品抑制胃酸分泌,两者合用可能使硫糖铝疗效降低。 4.本品抑制细胞色素P450 催化的氧化代谢途径,并能降低肝血流量,故它与其他药物合用时本品可降低另一些药的代谢,致其药理活性或毒性增强。这些药物包括: (1)与苯二氮卓类药长期合用,肝内代谢可被抑制,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升高,加重镇静及其他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并可发展为呼吸及循环衰竭。但是其中劳拉西泮、奥沙西泮、替马西泮似乎不受影响。 (2)与华法林及其它香豆素类抗凝血药合用时,凝血酶原时间可进一步延长,因此须密切注意病情变化,并调整抗凝血药用量。 (3)与苯妥英钠或其他乙内酰脲类合用,可能使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导致苯妥英钠中毒,必须合用时,应在5天后测定苯妥英钠血药浓度以便调整剂量,并注意定期复查外周血象。 (4)与普萘洛尔、美托洛尔、甲硝唑合用时,血药浓度可能增高。 (5)与茶碱、咖啡因、氨茶碱等黄嘌呤类药合用时,肝代谢降低,可导致清除延缓,血药浓度升高,可能发生中毒反应。 (6)本品可使维拉帕米(异搏定)的绝对生物利用度由26.3%±16.8%提高到49.3%±23.6%,由于维拉帕米可发生少见但很严重的副作用,因此应引起注意。 (7)本品可抑制奎尼丁代谢,患者同时服用地高辛和奎尼丁时,不宜再用本品。因为奎尼丁可将地高辛从其结合部位置换出来,结果奎尼丁和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均升高。此时应对血药浓度进行监测。 (8)与其他肝内代谢药合用,如:利多卡因、三环类抗抑郁药,均应慎用。 5.与阿片类药物合用,有报道在慢性肾衰竭患者身上可产生呼吸抑制、精神混乱、定向力丧失等不良反应。对此类病人应减少阿片类制剂的用量。 6.由于本品使胃液pH值升高,与四环素合用时,可致四环素的溶解速率下降,吸收减少,作用减弱(但本品的肝药酶抑制作用却可能增加四环素的血药浓度);若与阿司匹林合用,则出现相反的结果,可使阿司匹林的作用增强。 7.与酮康唑合用可干扰后者的吸收,降低其抗真菌活性,但同服一些酸性饮料可避免上述变化。 8.本品与卡托普利合用有可能引起精神症状。 9.由于本品有与氨基糖甙类抗生素相似的肌神经阻断作用,这种作用不被新斯的明所对抗,只能被氯化钙所对抗。因此,与氨基糖甙类合用时可能导致呼吸抑制或呼吸停止。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消失。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乏力、头晕、嗜睡、头痛和皮疹。 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停药后消失。 3.本品可通过血-脑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焦虑不安、抑郁、忧虑、谵妄、幻觉、定向力障碍多见于老年,重症患者,一般停药后3-4天症状消失。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 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间质性肾炎、尿潴留、肝脏毒性、胰腺炎。 5.极少数有血白细胞减少及粒细胞缺乏症,这些人都患有其它严重疾患,接受已知使血细胞减少的药物和治疗。血小板减少症和再生障碍性贫血罕有报导。偶见血浆中肌酐或血清转氨酶增加。极罕见肝炎。 6.使用H2 受体阻滞剂极罕见出现心动过缓、心动过速和心脏阻滞,以及过敏性血管炎的报道。所有的这些反应通常在停药后消失。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