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苦参素片
主治疾病:囊性纤维化,尼曼-匹克氏病,鞘磷脂沉积病,肝纤维化,肝纤维变性,肝炎双重感染,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性肝炎
生产厂商: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0920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以及病毒性肝炎肝纤维化血清学指标〔透明质酸(HA)和Ⅲ型前胶原蛋白(PⅢP)〕的改善。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
片剂
0.1g
尚不明确。
患者对本品有较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呕吐、口苦、食欲减退、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以及乏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 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 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3. 肝功能衰竭者慎用。
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