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头孢米诺钠
主治疾病:老年人吸入性肺炎,老年吸入性肺炎,支气管扩张,细支气管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败血症,膀胱炎,胆管炎,胆囊炎,附件炎,气管炎,肺炎,肾盂肾炎,盆腔腹膜炎,子宫附件炎,盆腔死腔炎,子宫旁组织炎,子
生产厂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3695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米诺钠,处方中无辅料。 专用溶剂成分:氯化钠、注射用水。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专用溶剂为无色澄清液体,略粘稠。
按C16H21N7O7S3计,1.0g。
本品与氨茶碱.磷酸吡哆醛配伍会降低效价或着色,故不得配伍;与呋喃硫胺、琉辛酸、氢化可的松琥珀酸钠及腺苷钴胺配伍后时间稍长会变色,故配伍后应尽快使用;与利尿剂(呋喃苯胺酸等)合用有可能增加肾毒性,应谨慎使用。动物实验证实,本品影响酒精代谢,使血中乙醛浓度上升,显示双硫仑样作用,故用药期间或用药后应禁酒。
本品上市后观察到如下不良反应:发生率:偶见:小于0.1%,有时:0.1%一5%,常见:5%以上或不明额度。1)严重副作用:①休克:偶引起休克,应注意观察,若出现不适感,口内异物感,喘鸣、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②全血细胞减少症偶出现全血细胞减少症,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③假胰性大肠炎偶出现假膜性大肠炎等伴有血便的严重大肠炎,故注意观察,若出现腹痛,频繁腹泻,应速停药并适当处置。2)同类药观察到的严重副作用①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偶出现皮肤粘膜眼综合征(Stevens-Johnson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症(Lyell综合征)的报告,故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②急性肾功能衰竭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等严重肾损害的报告,故出现异常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③溶血性贫血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出现溶血性贫血的报告,应定期进行检查等,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④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其他头孢烯类抗生素偶有出现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嗜酸粒细胞增多等的间质性肺炎、PIE综合征等的报告,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给肾上腺皮质激素制剂等,适当处置。3)其他副作用①过敏症有时出现皮疹,偶出现皮肤发红,瘙痒,发热等,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②肾脏偶出现BUN上升,血中肌酐上升、少尿,蛋白尿等肾损害所见,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少尿,血尿等及尿蛋白、BUN上升,血中肌酐上升等检查所见,应停药并适当处置。③血液有时出现粒细胞减少,嘈酸性粒细胞增多,偶出现红细胞减少.红细胞压积值降低,血红蛋白减少、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等,故应定期进行检查,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4,肝脏有时出现GOT、GPT、AL-P上升,偶出现γ-GTP、LAP,LDH.胆红素上升等及黄疽,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5.消化道有时出现腹泻,偶出现恶心,呕吐,食欲不振等,应注意观察,若出现异常,应停药并适当处置。6.菌群交替症偶出现口腔炎、念珠菌病。7.维生素缺乏症偶出现维生素K缺乏症状(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倾向等)、维生素B群缺乏症状(舌炎、口腔炎,食欲不振、神经炎等)。8.其他偶出现全身乏力感。
禁用于对头孢米诺或头孢烯类抗生素有过敏反应的病人。
遮光,密封,在阴凉(不超过20℃)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