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沃

斯沃

Fresenius Kabi Norge AS
综合评分:  (5.0)
参考价格:¥450
规       格: 100ml:200mg300ml:600mg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利奈唑胺注射液

主治疾病:糖尿病足,糖尿病,肺炎,足部坏疽

生产厂商:Fresenius Kabi Norge AS

批准文号:H20110311

主治功能

本品用于治疗由特定微生物敏感株引起的下列感染(见【注意事项】、【儿童用药】、【用法用量】和【临床研究】)。 万古霉素耐药的屎肠球菌引起的感染,包括伴发的菌血症(见【临床研究】)。 院内获得性肺炎: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药的菌株)或肺炎链球菌(包括多药耐药的菌株[MDRSP]*)引起的院内获得性肺炎。 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包括未并发骨髓炎糖尿病足部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甲氧西林敏感或耐药的菌株)、化脓性链球菌或无乳链球菌引起的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尚无利奈唑胺用于治疗褥疮的研究。 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仅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或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 社区获得性肺炎,由肺炎链球菌(包括对多药耐药的菌株[MDRSP]*)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包括伴发的菌血症,或由金黄色葡萄球菌(仅为甲氧西林敏感的菌株)引起的社区获得性肺炎。 为减少细菌耐药的发生,保持利奈唑胺及其他抗菌药物的疗效,利奈唑胺应仅用于治疗或预防确诊或高度怀疑敏感菌所致感染。如可获得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性结果,应当考虑据此选择或调整抗菌治疗。如缺乏这些数据,当地的流行病学资料和药物敏感性状况可能有助于经验性治疗的选择。 利奈唑胺不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菌感染。如确诊或疑诊合并革兰阴性菌感染,立即开始针对性的抗革兰阴性菌治疗十分重要(见警告)。 *对多药耐药的肺炎链球菌(MDRSP)是指对于如下两种或更多种抗生素耐药的菌株。抗生素包括:青霉素、二代头孢菌素、大环内酯类药物、四环素和磺胺甲基异恶唑/甲氧苄氨嘧啶。

化学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利奈唑胺。

形状

本品为无色至淡褐色的澄明液体,为即用型无菌等渗静脉输注剂。

规格

100ml:200mg300ml:600mg

药物相互作用

通过细胞色素酶P450代谢的药物: 在大鼠中,利奈唑胺不是细胞色素酶P450(CYP450)的诱导剂。另外,利奈唑胺不抑制有临床意义的人类细胞色素同工酶(如1A2、2C9、2C19、2D6、2E1和3A4)的活性。所以,预计利奈唑胺不会影响经这些主要细胞色素同工酶代谢的药物的药代动力学。与利奈唑胺联合用药,不会显著改变主要由CYP2C9进行代谢的(S)-华法林的药代动力学性质。华法林、苯妥因等药物,作为CYP2C9的底物,可与利奈唑胺合用而无须改变给药方案。 抗生素: 氨曲南:当二者合用时,利奈唑胺与氨曲南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均未发生改变。 庆大霉素:当二者合用时,利奈唑胺与庆大霉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均未发生改变。利福平:在一项对16名健康成人男性志愿者进行的研究中,评价了利福平对利奈唑胺药代动力学影响。研究中志愿者口服利奈唑胺600mg每日2次共5剂,伴或不伴利福平600mg每日1次共8天。利福平和利奈唑胺合用,导致利奈唑胺的Cmax降低21%[90%CI,15%-27%],AUC0-12降低32%[90%CI,27%-37%]。这一相互作用的机制未完全阐明,可能与肝酶诱导有关。(见【注意事项】中的药物相互作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 利奈唑胺为可逆的、非选择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所以,利奈唑胺与肾上腺素能药物或5-羟色胺类制剂有潜在的相互作用。 肾上腺素能类药物: 当健康受试者同时接受利奈唑胺及超过100mg的酪胺时,可见明显的增压反应。所以,应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应避免食用酪胺含量高的食物或饮料(见【注意事项】中的患者用药信息)。 对血压正常的健康志愿者给予利奈唑胺,可观察到利奈唑胺能可逆性地增加伪麻黄碱(PSE)、盐酸苯丙醇胺(PPA)的增压作用(见【注意事项】中的药物相互作用)。未对高血压患者进行类似的研究。对血压正常的健康志愿者进行了利奈唑胺、PSE、PPA、安慰剂分别单用,及利奈唑胺达稳态时(600mg,每12小时一次,连用3天)联用PSE或PPA(PPA,25mg或PSE,60mg各二个剂量,给药间隔4小时)对血压和心率的影响的研究。任何给药方式心率均不受影响。利奈唑胺与PPA或PSE联用均能使血压上升。在PPA或PSE第二次给药后的2-3小时,观察到最高的血压值:在达峰值后的2-3小时,血压又回复到了基础水平。PPA研究结果表明:平均(范围)最大收缩压以mmHg表示为:安慰剂=121(103-158),利奈唑胺单用=120(107-135);PPA单用=125(106-139),PPA与利奈唑胺联用=147(129-176)。PSE的研究结果与PPA的研究结果相似。当利奈唑胺与PSE或PPA联用时,较基础收缩压的平均最大增加值分别为32mmHg(范围:20-52mmHg)和38mmHg(范围:18-79mmHg)。 对5-羟色胺类药物的作用: 对健康志愿者进行了利奈唑胺与右美沙芬潜在药物相互作用的研究。给予志愿者右美沙芬(二个剂量,20mg每次,间隔4小时),同时给予或不给予利奈唑胺。在接受右美沙芬和利奈唑胺的血压正常的志愿者中未观察到5-羟色胺综合征的作用(意识模糊、极度兴奋、不安、震颤、潮红、发汗以及体温升高)。

不良反应

对2046例患者的应用表明,有2.8%~l1.0%出现腹泻,0.5%~11.3%感觉头痛,3.4%~9.6%感到恶心。另外,还有口腔念珠菌﹑阴道念珠菌感染,低血压﹑消化不良﹑局部腹痛﹑瘙痒和舌变色等。

禁忌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利奈唑胺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的患者。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正在使用任何能抑制单胺氧化酶A或B的药物(如:苯乙肼﹑异卡波肼)的患者,或两周内曾经使用过这类药物的患者不应使用利奈唑胺。引起血压升高的潜在相互作用除非能够对于患者可能出现的血压升高进行监测,否则利奈唑胺不应用于高血压未控制的患者﹑嗜铬细胞瘤﹑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和/或使用以下任何药物的患者:直接或间接拟交感神经药物(如伪麻黄碱),血管加压药物(如: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类药物(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胺)(见【注意事项】﹑【药物相互

注意事项

为减少耐药细菌的产生,并确保本品和其他抗菌药物的疗效,利奈唑胺应该仅用于治疗或预防已经证实或者高度怀疑由细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 警告 在应用利奈唑胺的患者中有出现骨髓抑制的报道(包括贫血白细胞减少全血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在已知转归的病例中,停用利奈唑胺后血象指标可以上升并回复到治疗前的水平。对应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应每周进行全血细胞计数的检查,尤其是那些用药超过两周,或用药前已有骨髓抑制,或合并应用能导致骨髓抑制的其他药物,或患慢性感染既往或目前合并接受其他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对发生骨髓抑制骨髓抑制发生恶化的患者应考虑停用利奈唑胺治疗。 在成年和未成年的狗和大鼠中,曾观察到骨髓抑制、脾脏和肝脏的髓外血细胞生成减少、胸腺、淋巴结和脾脏的淋巴细胞减少的现象(见【药理毒理】)。 在一项导管相关血流感染包括插管部位感染的研究中发现死亡率的不均衡。 一项利奈唑胺对比万古霉素/双氯西林/苯唑西林治疗血管内导管相关感染的重症患者的开放性研究中,发现两组死亡率的不均衡[利奈唑胺组死亡率为78/363(21.5%),对照组为58/363(16.0%);比值比为1.426,95%可信区间为0.970,2.098]。其因果关系尚未确定,病死率的不均衡主要发生于革兰阴性菌感染、革兰阴性菌和革兰阳性菌混合感染或基线未分离到病原菌的利奈唑胺组患者,在单纯革兰阳性菌感染的患者中未发现死亡率的不均衡。 利奈唑胺未被批准且不应用于治疗导管相关血流感染或插管部位感染的患者。 利奈唑胺对革兰阴性病原体没有临床疗效,不适用于治疗革兰阴性菌感染。如确诊或疑诊合并革兰阴性菌病原体感染,立即开始针对性的抗革兰阴性菌治疗十分重要(见【适应症】和【用法用量】)。 几乎所有抗菌药物(也包括斯沃)使用中都曾有难辨梭菌相关腹泻(CDAD)的报道,严重程度可从轻度腹泻到致命性结肠炎。抗菌药物治疗可改变肠道正常菌群,导致难辨梭菌的过度生长。 难辨梭菌产生A毒素和B毒素,与CDAD的发生有关。难辨梭菌的高量产毒株可导致发病率和死亡率升高,这类感染用抗生素治疗困难,有可能需要结肠切除。使用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如果出现腹泻则必须要考虑CDAD的可能。 据报道,有时CDAD甚至有可能在使用抗菌药物后2月后才出现,故需要详细了解病史。 如果疑诊或确诊CDAD,可能需要停用对难辨梭菌没有直接活性的抗生素。根据临床指征,可适当补液、维持电解质平衡和补充蛋白质,给予针对难辨梭菌的抗生素治疗,并进行外科手术评估。 低血糖 在利奈唑胺上市后的应用中,使用利奈唑胺(可逆的,非选择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接受胰岛素治疗或口服降糖药物的糖尿病患者有症状性低血糖的报道。一些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与接受胰岛素或降糖药物的糖尿病患者的低血糖发作有联系。虽然使用利奈唑胺与低血糖的因果关系并未建立,但是应警告糖尿病患者使用利奈唑胺时可能发生的低血糖反应。如果低血糖发生,应降低胰岛素或口服降糖药的剂量,或停止口服降糖药、胰岛素或利奈唑胺的治疗。 一般注意事项 乳酸性酸中毒 应用利奈唑胺过程中,有乳酸性酸中毒的报道。在报道的病例中,病人反复出现恶心和呕吐。患者在接受利奈唑胺时,如发生反复恶心或呕吐、有原因不明的酸中毒或低碳酸血症,需要立即进行临床检查。 5-羟色胺综合征 利奈唑胺合用5-羟色胺类药物,包括抗抑郁药,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ls),患者中有关于5-羟色胺综合征的自发性报告(见【注意事项】中的药物相互作用)。 当临床上利奈唑胺需与5-羟色胺类药物合用时,应密切观察患者是否出现5-羟色胺综合征的症状和体征,如认知障碍、高热、反射亢进和共济失调。如果出现了上述体征或症状,医生应考虑停用其中1种药物或2种药物均停用。如果停用5-羟色胺类药物,可出现停药症状(其相关的停药症状见该药物的说明书)。 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变 在利奈唑胺治疗的患者中有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变的报道,主要为治疗时间超过了28天的最长推荐疗程的患者。在视神经病变进展至视力丧失的病例中,患者治疗时间超过了最长的推荐疗程。在利奈唑胺治疗小于28天的患者中,有视力模糊的报道。 如患者出现视力损害的症状,如:视敏度改变、色觉改变、视力模糊或视野缺损,应及时进行眼科检查。对于所有长期(大于等于3个月)应用利奈唑胺的患者及报告有新的视觉症状的患者,不论其接受利奈唑胺治疗时间的长短,均应当进行视觉功能监测。如发生周围神经病和视神经病变,应进行用药利益与潜在风险的评价,以判断是否继续用药。 惊厥 在利奈唑胺治疗过程中有惊厥的报道。其中一些病例原有癫痫发作病史或有癫痫发作的危险因素。 抗生素的应用可能促使非敏感菌株的过度生长。在治疗中如出现二重感染,应采取适当的措施。 尚未对利奈唑胺用于未控制的高血压嗜铬细胞瘤类癌综合症和未经治疗的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进行研究。 在对照临床研究中,对于应用利奈唑胺制剂超过28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进行评价。 在没有确诊或高度怀疑细菌感染的证据或没有预防指征时,处方利奈唑胺可能不会给患者带来益处,且有增加耐药细菌产生的风险。 患者用药信息 应告知如下信息: ●利奈唑胺在餐后或餐前服用均可; ●如果患者患有高血压病史,应告知医生; ●当应用利奈唑胺时,应避免食用大量高酪胺含晕的食物及饮料。每餐摄入的酪胺量应低于100mg。酪胺含量高的食物包括那些通过储存、发酵、盐渍和烟熏来矫味而引起蛋白质变性的食物,例如陈年乳酪(每盎司含0-15mg酪胺);发酵过或风干的肉类(每盎司含0.1-8mg酪胺);泡菜(每8盎司含8mg酪胺);酱油(每一茶匙含5mg酪胺);生啤(每12盎司含4mg酪胺);红酒(每8盎司含0-6mg酪胺)。如果长时间贮存或不适当的冷藏,任何一种富含蛋白质的食物其酪胺含量均会增加。 ●如果患者正在服用含盐酸伪麻黄碱或盐酸苯丙醇胺的药物,如抗感冒药物和缓解充血的药物,应告知医生。 ●如果正在应用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或其他抗抑郁剂时,应告知医生。 ●苯酮尿:每5ml规格为100mg/5ml的利奈唑胺口服混悬剂中含有20mg苯丙氨酸。其他利奈唑胺制剂不含苯丙氨酸。如患此症,请与你的医生或药剂师联络。 ●出现视觉的改变时,应当通知医生。 ●如果患者有癫痫发作病史应当告知医生。 ●腹泻是抗生素导致的常见问题,通常随着抗生素停用而停止。有时在抗生素治疗开始后,患者可能发生水样便或血便(伴或不伴胃痉挛发热),甚至有可能在停用抗生素后2月或超过2月后发生。如发生上述情况,患者应尽快与医生联系。 应告知患者抗菌药物包括利奈唑胺应仅用于治疗细菌感染,而不应当用于治疗病毒感染(如:感冒)。当利奈唑胺用于细菌感染时,应告知患者在治疗的早期,虽然患者通常会感觉好转,仍应当按照医嘱准确服药。用药的疏漏或没有完成整个治疗过程,可能会(1)降低当时的治疗效果且(2)增加细菌耐药的发生,以及将来可能不能应用利奈唑胺或其他抗菌药物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见【药理毒理】、【药物相互作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作用:利奈唑胺为一可逆的、非选择性的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所以,利奈唑胺与类肾上腺素能和5-羟色胺类药物有潜在的相互作用。 肾上腺素能类药物:有些患者接受利奈唑胺可能使非直接作用的拟交感神经药物、血管加压药或多巴胺类药物的加压作用可逆性地增加。已对其与常用的药物如苯丙醇胺和伪麻黄碱的作用进行了研究。肾上腺素能类药物,如多巴胺或肾上腺素的起始剂量应减小,并逐步调整至可起理想药效的水平。 5-羟色胺类物:在I期、Ⅱ期和Ⅲ期的临床研究中,未见利奈唑胺与5-羟色胺类药物合用引起5-羟色胺综合征的报道。利奈唑胺合用5-羟色胺类药物,包括抗抑郁药,如: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ls),有5-羟色胺综合征的自发性报告。接受利奈唑胺治疗的患者如同时服用5-羟色胺类药物应当按照一般注意事项中的要求进行严密监测。 强CYP450诱导剂:在一项健康志愿者中的研究,利福平和口服利奈唑胺合用导致利奈唑胺的Cmax降低21%,AUC0-12降低32%。这一相互作用的临床意义不明。其它肝酶强诱导剂(如卡马西平、苯妥英、苯巴比妥),可能引起相似或稍轻的变化(见【药理毒理】、【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与实验室检查的相互影响 没有关于本品可干扰实验室检查的报道。

储藏

避光,密封,在15-30℃(59-86℉)条件下保存。避免冷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