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美洛西林钠
主治疾病:呼吸系统感染,泌尿系统感染,消化系统感染,妇科感染,生殖器官感染,败血症,化脓性脑膜炎,腹膜炎,骨髓炎,皮肤软组织感染,眼感染,耳感染,鼻感染,喉科感染
生产厂商: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536
本品主要成份为美洛西林钠。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
玻璃瓶,0.5g×10支。
1.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剂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是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剂的严重感染时。 2.丙磺舒、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自肾脏排泄,因此与本品合用时使其血药浓度增高,排泄时间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3.本品与重金属,特别是铜、锌和汞呈配伍禁忌,因后者可破坏其氧化噻唑环。由锌化合物制造的橡皮管或瓶塞也可影响其活力。也可为氧化剂、还原剂或羟基化合物灭活。 4.本品静脉输液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等后将出现混浊。 5.避免与酸碱性较强的药物配伍,pH4.5以下会有沉淀发生,pH4.0以下及pH8.0以上效价下降较快。 6.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7.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合用有协同作用,但混合后,两者的抗菌活性明显减弱,因此两药不能置同一容器内给药。
1.不良反应主要有: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泻﹑肌注局部疼痛和皮疹,且多在给药过程中发生,大多程度较轻,不影响继续用药,重者停药后上述症状迅速减轻或消失。 2.少数病例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升高及嗜酸性粒细胞一过性增多。中性粒细胞减少﹑低钾血症等极为罕见。 3.未见肾功能改变以及血液电解质紊乱等严重反应。
对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