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氧氟沙星胶囊
主治疾病:尿路感染,前列腺炎,淋病,宫颈炎,尿道炎,肠炎,伤寒,疖,痈,骨、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
生产厂商: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40234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无臭,味苦。
0.1g。
1.尿碱化剂可减低本品在尿中的溶解度,导致结晶尿和肾毒性。 2.喹诺酮类抗菌药与茶碱类合用时可能由于与细胞色素P4.0结合部位的竞争性抑制,导致茶碱类的肝消除明显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血药浓度升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如恶心﹑呕吐﹑震颤﹑不安﹑激动﹑抽搐﹑心悸等。 3.本品对茶碱的代谢影响虽较小,但合用时仍应测定茶碱类血药浓度和调整剂量。 4.本品与环孢素合用,可使环孢素的血药浓度升高,必须监测环孢素血浓度,并调整剂量。 5.本品与抗凝药华法林合用时虽对后者的抗凝作用增强较小,但合用时也应严密监测患者的凝血酶原时间。丙磺舒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分泌约50%,合用时可因本品血浓度增高而产生毒性。 6.本品可干扰咖啡因的代谢,从而导致咖啡因消除减少,血消除半衰期(t1/2β)延长,并可能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毒性。 7.含铝﹑镁的制酸药可减少本品口服吸收,不宜合用。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 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 3.过敏反应: 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 4.偶可发生: (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 (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 (3)静脉炎。 (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 (5) 关节疼痛。 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注射部位刺激症状,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