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酸可的松注射液

醋酸可的松注射液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参考价格:¥10
规       格: 5ml:0.125g.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醋酸可的松注射液

主治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多肌炎,皮肌炎,Still病,自身免疫性溶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特异反应性皮炎,节段性回肠炎l溃疡性结肠炎l非感染性炎性眼病,急

生产厂商: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0525

主治功能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合成糖皮质激素所需酶系缺陷所致的各型先天性肾上腺增生症,以及利用其药理作用治疗多种疾病,包括: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血管炎﹑多肌炎﹑皮肌炎﹑Still病﹑自身免疫性溶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重症肌无力。 2.过敏性疾病,如严重支气管哮喘过敏性休克血清病﹑特异反应性皮炎。 3.器官移植排异反应,如肾﹑肝﹑心等组织移植。 4.炎症性疾患,如节段性回肠炎溃疡性结肠炎﹑非感染性炎性眼病。 5.血液病,如急性白血病淋巴瘤。 6. 其他:结节病﹑甲状腺危象﹑亚急性非化脓性甲状腺炎﹑败血性休克﹑脑水肿肾病综合征高钙血症

化学成分

主要成份醋酸可的松。

形状

本品为细微颗粒的混悬液,静 置后细微颗粒下沉,振摇后呈均匀的乳白色混悬液。

规格

5ml:0.125g.

药物相互作用

1.消炎镇痛药可加强其致溃疡作用。 2.可增强对乙酰氨基酚的肝毒性。 3.与两性霉素B或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可加重低钾血症,长期与碳酸酐酶抑制剂合用,易发生低血钙和骨质疏松。 4.与蛋白质同化激素合用,可增加水肿的发生率,使痤疮加重。 5.与抗胆碱能药(如阿托品)长期合用,可致眼压增高。 6.三环类抗抑郁药可使其引起的精神症状加重。 7.与降糖药如胰岛素合用时,因可使糖尿病患者血糖升高,应适当调整降糖药剂量。 8.甲状腺激素可使其代谢清除率增加,故甲状腺激素或抗甲状腺药与其合用,应适当调整后者的剂量。 9.与避孕药或雌激素制剂合用,可加强其治疗作用和不良反应。 10.与强心苷合用,可增加洋地黄毒性及心律紊乱的发生。 11.与排钾利尿药合用,可致严重低血钾,并由于水钠潴留而减弱利尿药的排钠利尿效应。 12.与麻黄碱合用,可增强其代谢清除。 13.与免疫抑制剂合用,可增加感染的危险性,并可能诱发淋巴瘤或其他淋巴细胞增生性疾病。 14.可增加异烟肼在肝脏代谢和排泄,降低异烟肼的血药浓度和疗效。 15.可促进美西律在体内代谢,降低血药浓度。 16.与水杨酸盐合用,可减少血浆水杨酸盐的浓度。 17.与生长激素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促生长作用。

不良反应

1.长期使用可引起类库欣综合征。 2.大量应用可引起谵妄﹑不安﹑定向力障碍﹑抑郁等精神症状。 3.并发感染:以真菌﹑结核菌﹑葡萄球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和各种疱疹病毒为主。 4.停药后综合征:长期大剂量应用该药会引起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的严重抑制。停药后出现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功能低下,表现为乏力﹑软弱﹑恶心,严重时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危象。

禁忌

1.在使用后可能引起病情恶化,但在已知对本品及其他甾体激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下列患者一般避免使用、特殊情况应权衡利弊使用:消化道溃疡、青光眼、电解质紊乱、血栓症、心肌梗死、内脏手术患者。

注意事项

1.对某些感染性疾病应慎用,必要使用时应同时用抗感染药,如感染不易控制应停药。 2.甲状腺功能低下肝硬化脂肪肝糖尿病重症肌无力患者慎用。 3.停药时应逐渐减量或同时使用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储藏

密闭,在阴凉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