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核黄素磷酸钠
主治疾病:口角炎,结膜炎,慢性唇炎,剥脱性唇炎,线粒体肌病
生产厂商: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1021715
核黄素补充剂。用于由核黄素缺乏引起的口角炎、唇炎、舌炎、眼结膜炎及阴囊炎等疾病的治疗。
核黄素磷酸钠
本品为黄色至橙黄色的澄明液体;遇光易变质。
2ml:10mg(按核黄素计)
甲氧氯普胺可降低本药吸收。故不宜合用。
1.肾功能正常时,本药几乎不产生毒性。 2.偶有过敏反应。
对本药过敏者禁用。
大量使用本药后尿液呈黄色(或黄绿色),也可引起类似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状。
避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