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硫酸新斯的明
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
1ml:0.5mg
(1)本品不宜与去极化型肌松药合用; (2)某些能干扰肌肉传递的药物如奎尼丁,能使本品作用减弱,不宜合用。
本品可致药疹,大剂量时可引起恶心、呕吐、腹泻、流泪、流涎等,严重时可出现共济失调、惊厥、昏迷、语言不清、焦虑不安、恐惧甚至心脏停搏。
(1)对过敏体质者禁用。 (2)癫痫、心绞痛、室性心动过速、机械性肠梗阻或泌尿道梗阻及哮喘病人忌用。 (3)心律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血压下降、迷走神经张力升高禁用。
(1)过量,常规给予阿托品对抗之。 (2)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和帕金森症等慎用。
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