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硫酸依替米星注射液
主治疾病:慢性支气管炎,急性鼻窦炎,社区获得性肺炎,单纯性尿路感染,膀胱炎,复杂性尿路感染,急性肾盂肾炎,直肠感染,皮肤及软组织感染,外伤,创伤,手术产后的感染
生产厂商:常州方圆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20128
本品主要成分为硫酸依替米星。化学名称:O-2-氨基2,3,4,6 ?四脱氧-6- (氨基)-α-D-赤型-己吡喃糖基-(1→4)-O-[3-脱氧-4-C-甲基-3-(甲氨基)-β-L-阿拉伯吡喃糖基]-(1→6)-2-脱氧-N-乙基-L-链霉胺硫酸盐。
2ml:100mg。
本品应当避免与其他具有潜在耳、肾毒性药物如多粘菌素、其他氨基糖甙类等抗生素、强利尿酸及呋塞米(速尿)等联合使用,以免增加肾毒性和耳毒性。
1.本品系半合成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其不良反应为耳﹑肾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与奈替米星相似。 2.个别病例可见尿素氮(BUN)﹑S-Cr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ALP)等肝肾功能指标轻度升高,但停药后即恢复正常。 3.本品的耳毒性和前庭毒性主要发生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剂量过大或过量的患者,表现为眩晕﹑耳鸣等,个别患者电测听力下降,程度均较轻。 4.其他罕见的反应有恶心﹑皮疹﹑静脉炎﹑心悸﹑胸闷及皮肤瘙痒等。
对本品及其他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1.在使用本品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肾功能和第八对颅神经功能的变化,并尽可能进行血药浓度检测,尤其是己明确或怀疑有肾功能减退或衰竭患者﹑大面积烧伤患者﹑新生儿﹑早产儿﹑婴幼儿和老年患者﹑休克﹑心力衰竭﹑腹水﹑严重脱水患者及肾功能在短期内有较大波动者。 2.本品属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可能发生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因此对接受麻醉剂﹑琥珀胆碱﹑筒箭毒碱或大量输入枸橡酸抗凝剂的血液患者应特别注意,一旦出现神经肌肉阻滞现象应停用本品,静脉内给予钙盐进行治疗。 3.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 5.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