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氟尿嘧啶
主治疾病:肝癌
生产厂商: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742
1.本品可用于乳腺癌、消化道癌肿(包括原发性和转移性肝癌、胆道系统肿瘤和胰腺癌)、卵巢癌和原发性支气管肺腺癌的辅助治疗和姑息治疗;2.用于治疗恶性葡萄胎和绒毛膜上皮癌;3.可用于浆膜腔癌性积液和膀胱癌的强内化疗;4.头颈部恶性肿瘤和肝癌的动脉内插管化疗。
氟尿嘧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的疏松状或无定形固体,有引湿性。
0.25g
与甲氨喋呤合用,应先给予后者,4-6小时后,再给予氟尿嘧啶,否则会减效。用本品是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以减少消化道出血的可能。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