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医用玻璃酸钠凝胶
主治疾病:白内障,青光眼
生产厂商:山东博士伦福瑞达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0950128
眼科手术辅助用药,用于白内障囊内、囊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抗青光眼手术,角膜移植手术等。
玻璃酸钠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凝胶。
O.5毫升,0.8毫升,l毫升
参见详细说明
个别患者可出现一过性眼压升高现象,对症治疗,即可很快恢复。
目前尚未发现。
1.本品使用前,必须先和室温平衡。2.不要向眼内注入过量的透明质酸钠。3.对无晶状体的糖尿病人,施行手术时,禁止使用大量透明质酸钠。4.手术结束时,可采用注洗法或抽吸法清除残留透明质酸钠。5.本品勿与含洁尔灭的药物接触以免产生浑浊。6.本品无菌、无热原,必须一次性使用。7.包装破损,禁止使用。
遮光,密闭,在2~8℃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