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人凝血因子Ⅷ
主治疾病:遗传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遗传性纤维蛋白原因子Ⅰ缺乏症,遗传性因子Ⅰ缺乏症,甲型血友病,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出血
生产厂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0950030
本品对缺乏人凝血因子Ⅷ所致的凝血机能障碍具有纠正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甲型血友病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Ⅷ缺乏而致的出血症状及这类病人的手术出血治疗。
人凝血因子Ⅷ
乳白色疏松体,复溶后溶液应为无色澄清液体,可带轻微乳光。
100IU/瓶、200IU/瓶、250IU/瓶、300IU/瓶、400IU/瓶、500IU/瓶、1000IU/瓶。复溶后体积为10ml/瓶。
应单独输注,不可与其他药物合用。
不良反应包括寒颤、恶心、头晕或头痛,这些症状通常是暂时的。有可能发生过敏反应。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8℃以下避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