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冻干人凝血酶
主治疾病: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血,或遵医嘱使用本品
生产厂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030071
局部止血药。辅助用于处理普通外科腹部切口,肝脏手术创面和扁桃腺手术创面的渗血,或遵医嘱使用本品。
主要组成成份:人凝血酶。
本品为无菌冻干白色或淡黄色疏松体,无融化迹象,溶解后应为无色或淡黄色溶液,带轻微乳光,允许有微量细小蛋白颗粒。
1000IU/瓶。
避免与酸、碱及重金属药物配伍,否则会影响凝血酶的效价。
临床试验没有发现不良反应。若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动脉及大静脉的大出血禁用以免延误处理,应紧急采取其他外科止。
1、严禁注射,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进入大血管,否则会导致广泛的血管内凝血,甚至死亡。2、应将伤口表面的血液吸干后,再施用凝血酶。3、本品溶解后应立即使用,否则应保存在2-8℃条件下,但不能超过4小时。
2-8℃避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