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联合NP化疗方案用于治疗初治或复治的Ⅲ/Ⅳ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此适应症的依据来源于一项已完成的Ⅲ期多中心临床试验(详见【临床试验】项)。
本品主要成份:重组人血管内皮抑制素。来源:大肠杆菌工程菌发酵产品。辅料:醋酸钠,冰醋酸,甘露醇。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pH5.5±0.5。
15mg/2.4×10^5 U/3ml/支
未系统研究过本品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在临床使用时,应注意勿与可能影响本品酸碱度的其它药物或溶液混合使用。
在Ⅰ-Ⅲ期临床研究中,共有470例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使用了本品,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1/100,<1/10)主要有心脏不良反应,少见的药物不良反应(>1/1000,<1/100)主要有消化系统反应、皮肤及附件的过敏反应。 1.心脏反应: 用药初期少数患者可出现轻度疲乏、胸闷、心慌.绝大多数不良反应经对症处理后可以好转,不影响继续用药,极个别病例因上述症状持续存在而停止用药。发生心脏不良反应的患者共有30例(6.38%),主要表现为用药后第2~7天内发生心肌缺血,心脏不良反应均为Ⅰ、Ⅱ度或轻、中度不良反应,未危及患者生命,其中6.4 的患者症状较为明显,但均为可逆性,且多数不影响本品的继续使用,不需要对症治疗即可缓解。因心脏反应而停止治疗的患者仅占2.1 。常见的心脏不良反应症状有窦性心动过速、轻度ST-T改变、房室传导阻滞、房性早搏、偶发室性早搏等,常见于有冠心病、高血压病史患者。为确保患者安全,建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定期检测心电图,对有心脏不良反应的患者使用心电监护,对有严重心脏病史疾病未控者应在医嘱指导下使用。 2.消化系统反应: 偶见腹泻,肝功能异常,主要包括无症状性转氨酶升高,黄疸,主要为轻度及中度,罕见重度。此不良反应均为可逆,轻度患者无需对症处理,中、重度经减缓滴注速度或暂停药物使用后适当对症处理可缓解,仅有少数病例需对症治疗,但通常不影响药物的继续使用。 3.皮肤及附件: 过敏反应表现为全身斑丘疹,伴瘙痒。此不良反应为可逆,暂停使用药物后可缓解。发热,乏力,多为轻中度。 在此项多中心的临床研究中,接受本品治疗的470例患者中,未观察到与药物不良反应相关的死亡病例。
心﹑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于2~8℃避光保存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