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粒芬

吉粒芬

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参考价格:¥190
规       格: 1.2ml:24000000IU/300ug;300ug(0.5ml:2.4×10E7IU)/支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

主治疾病: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生产厂商:杭州九源基因工程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10980029

主治功能

1.癌症化疗等原因导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癌症患者使用骨髓抑制性化疗药物,特别在强烈的骨髓剥夺性化学药物治疗后,注射本品有助于预防中性粒细胞减少症的发生,减轻中性粒细胞减少的程度,缩短粒细胞缺乏症的持续时间,加速粒细胞数的恢复,从而减少合并感染发热的危险性。 2.促进骨髓移植后的中性粒细胞数升高。 3.骨髓发育不良综合症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先天性、特发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伴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周期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化学成分

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辅料为醋酸钠﹑冰醋酸﹑甘露醇﹑聚山梨酯-80

形状

本品为无色透明液体。

规格

1.2ml:24000000IU/300ug;300ug(0.5ml:2.4×10E7IU)/支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完全清楚.对促进白细胞释放之药物(如锂剂)应慎用.

不良反应

1.严重的不良反应. (1)休克(发生率不明):有发生休克的可能,需密切观察,发现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适当处理. (2)间质性肺炎(发生率不明):有发生间质性肺炎或促其加重的可能,应密切观察,如发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和胸部X线检查异常时,应停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等适当处置. (3)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生率不明):有发生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可能,应密切观察,如发现急剧加重的呼吸困难、低氧血症、两肺弥漫性浸润阴影等胸部X 线异常时,应停药,并进行呼吸道控制等适当处置. (4)幼稚细胞增加(发生率不明):对急性髓性白血症及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的患者,有可能促进幼稚细胞增多时,应停药. 2.其他不良反应. (1)皮肤:中性粒细胞浸润痛性红斑、伴有发热的皮肤损害(sweet综合征等)(发生率不明),皮疹、潮红. (2)肌肉骨骼系统:有时会有肌肉酸痛、骨痛、腰痛、胸痛、关节痛的现象. (3)消化系统:有时会出现食欲不振的现象,恶心、呕吐,或肝脏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升高. (4)其他:有人会出现发热、头疼、乏力、心悸,ALP、LDH、尿酸、血清肌酐、CRP升高.

禁忌

以下患者禁用: 1.对本药或其他粒细胞刺激因子过敏者。 2.骨髓中幼稚粒细胞未充分减少的髓性白血病及外周血中存在骨髓幼稚粒细胞的髓性白血病患者。

注意事项

1.慎用(下列患者慎用) (1)既往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2) 过敏体质者。 2.重要注意事项 (1)本药应由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使用。 (2)本药限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 (3)本药应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防止中性粒细胞(白细胞)过度增加,如发现过度增加,应给予减量或停药等适当处置。 (4)有发生过敏反应的可能,因此出现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处理,另外为预测过敏反应等,使用时应充分问诊﹑并建议预先用本药物做皮试。 (5)给药后可能会引起骨痛腰痛等,此时可给予非麻醉性镇痛剂等适当处理。 (6)对癌症化疗引起的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在给予癌症化疗药物的前24小时内应避免使用本药。 (7)对于急性髓性白血病患者(化疗和骨髓移植时)应用本药前,建议对采集细胞进行体外实验,以确认本药是否促进白血病细胞增多。同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发现幼稚细胞增多时应停药。 (8)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中,由于已知伴有幼稚细胞增多的类型有转化为髓性白血病的危险性,因此应用本药时,建议对采集细胞进行体外实验,以证实幼稚细胞集落无增多现象。 3.应用时注意事项 (1)本品为预充式注射器包装,一次用完,不可重复使用。 (2)静脉滴注时,与5%葡萄糖溶液或生理盐水混合后滴注,勿与其他药物混用。 (3)静脉给药时,速度应尽量缓慢。 4.其他注意事项 (1)有报告指出,再生障碍性贫血及先天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应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后,有转为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急性白血病的病例。 (2)有报告指出给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及先天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患者应用粒细胞刺激因子后,有的病例发生了染色体异常。 (3)有报告指出粒细胞刺激因子在体外或体内实验中,对多种人膀胱癌及骨肉瘤细胞株具有促进的倾向。

储藏

2-8℃避光保存,运输时切勿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