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甲醛甲酚溶液
主治疾病:适用于感染根管的消毒,也可用于断髓后的残髓固定
生产厂商:上海二医张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2710
适用于感染根管的消毒,也可用于断髓后的残髓固定。
本品组分为:甲醛、甲酚、甘油
无色至棕黄色澄清液体,具有甲酚和甲醛的混合臭。
溶液剂20ml/瓶
甲醛甲酚溶液使用过量(液体溢出窝洞)可能引起根尖周组织坏死。
本品有刺激性,使用时不得接触牙龈组织,不得内服,急性炎症期慎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本品对根尖组织刺激性较强,根管内用药不可过量,使用时间不可过长。
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