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硝酸毛果芸香碱滴眼液
主治疾病:视网膜静脉周围炎,青年复发性视网膜玻璃体出血,慢性闭角型青光眼,青光眼,穿透性角膜移植术所致青光眼,圆锥角膜
生产厂商:杭州民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58779
本品主要成份为硝酸毛果芸香碱,辅料含增稠剂玻璃酸钠。
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5ml:25mg(0.5%)
1、本品与β受体阻断剂、碳酸酐酶抑制剂、α和β肾上腺能受体激动剂或高渗脱水剂联合使用有协同作用。 2、本品与拉坦前列素合用可降低葡萄膜巩膜途径房水流出的量,减低降眼压作用。 3、与局部抗胆碱药物合用将干扰本品的降眼压作用。与适量的全身抗胆碱药物合用,因全身用药到达眼部的浓度很低,通常不影响本品的降眼压作用。
眼刺痛,烧灼感,结膜充血引起睫状体痉挛,浅表角膜炎,颞侧或眼周头痛,诱发近视。眼部反应通常发生在治疗初期,并在治疗过程中消失。老年人和晶状体混浊的病人在照明不足的情况下会有视力减退。有使用缩瞳剂后视网膜脱离的罕见报告。长期使用本品可出现晶状体混浊。局部用药后出现全身副性反应的情况罕见,但偶见特别敏感的患者,局部常规用药后出现流涎、出汗、胃肠道反应和支气管痉挛。
禁用于任何不应缩瞳的眼病患者,如虹膜睫状体炎,瞳孔阻滞性青光眼等;禁用于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者。
遮光,密封,在凉暗处(避光并不超过20℃)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