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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药业有限公司
综合评分:  (5.0)
参考价格:¥16
规       格: 100mg
咨询药师:4000-4567-99

通用名:注射用亚叶酸钙

主治疾病:结肠损伤,结肠癌,巨幼细胞性贫血,营养不良,直肠癌,腹泻,贫血

生产厂商:浙江万马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30209013

主治功能

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本品临床常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当口服叶酸疗效不佳时,也用于口炎腹泻营养不良、妊娠期或婴儿期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但对维生素B12缺乏性贫血并不适用。近年应用亚叶酸钙作为结肠、直肠癌的辅助治疗,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可延长存活期。

化学成分

亚叶酸钙

形状

本品为黄色的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规格

100mg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较大剂量与巴比妥、扑米酮或苯妥英钠同用,可影响抗癫癎作用。

不良反应

很少见,偶见皮疹。寻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禁忌

1、恶性贫血及维生素B12的缺乏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的禁用本品;2、禁止鞘内注射本品。

注意事项

(1)当患者有下列情况者,本品应谨慎用于甲氨蝶呤的“解救”治疗:酸性尿(pH<7)、腹水失水、胃肠道梗阻、胸腔渗液或肾功能障碍。有上述情况时,甲氨蝶呤毒性较显著,且不易从体内排出;病情急需者,本品剂量要加大。(2)接受大剂量甲氨蝶呤而用本品“解救”者应进行下列各种实验室监察:①治疗前观察肌肝廓清试验;②甲氨蝶呤大剂量后每12~24小时测定血浆或血清甲氨蝶呤浓度,以调整本品剂量和应用时间;当甲氨蝶呤浓度低于5×10-8mol/L时,可以停止实验室监察;③甲氨蝶呤治疗前及以后每24小时测定血清肌酐量,用药后24小时肌酐量大于治疗前50%,指示有严重肾毒性,要慎重处理;④甲氨蝶呤用药前和用药后每6小时应监测尿液酸度,要求尿液pH保持在7以上,必要时用碳酸氢钠和水化治疗,在注射当天及注射后2日(每日补液量在3000ml/m2)以防肾功能不全;⑤本品不宜与甲氨蝶呤同时用,以免影响后者抗叶酸作用,一次大剂量甲氨蝶呤后24~48小时再启用本品,剂量应要求血药浓度等于或大于甲氨蝶呤浓度。(3)本品可同时与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应用以预防后者引起的继发性巨幼细胞性贫血。(4)本品应避免光线直接照射及热接触。过期药物不得应用。(5)本品不宜用于治疗维生素B12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否则无助于神经系统损害的恢复。

储藏

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