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碘化油注射液
主治疾病:鼻窦,腮腺管,瘘管造影,甲状腺肿,地方性克汀病,肝恶性肿瘤栓塞,甲状腺结节,结节性甲状腺肿,凉结节
生产厂商:上海旭东海普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603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植物油与碘结合的一种有机碘化合物,含碘(Ⅰ)应为37.0%~41.0%(g/g)。每支含碘(Ⅰ)应约为2.96g~3.28g。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色的澄明油状液体;微有类似蒜的臭气。
10ml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1.偶见碘过敏反应,在给药后即刻或数小时发生,主要表现为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道黏膜刺激、肿胀和分泌物增多等症状;2.碘化油对组织刺激轻微,一般不引起局部症状,但进入支气管可刺激黏膜引起咳嗽,析出游离碘后刺激性增大,且易发生碘中毒;3.碘剂可促使结核病灶恶化;4.本品进入肺泡、腹腔等组织内可引起异物反应,生成肉芽肿;5.子宫输卵管碘油造影有可能引起碘化油进入血管,发生肺动脉栓塞和盆腔粘连、结核性盆腔脓肿恶化等。
1、对碘过敏者禁用;2、甲状腺功能亢进、老年结节性甲状腺肿、甲状腺肿瘤、有严重心、肝、肺疾患、急性支气管炎症和发热患者禁用;3、下列情况禁作支气管造影:近期大咯血、急性呼吸道感染或肺炎、高热、肺功能严重低下或体质极度衰弱;下列情况禁作子宫输卵管造影:月经期或其他子宫出血的情况、妊娠(可致流产)。
1、少数病人对碘发生过敏反应。用本品作支气管造影、子宫输卵管造影和肌内注射者,应先做口服碘过敏试验。瘘管、窦道造影等,碘化油不在体内贮留,可免做过敏试验;2、下列情况慎用本品:(1)活动性肺结核;(2)有对其他药物、食物过敏史或过敏性疾病者;(3)下列情况慎作子宫输卵管造影:子宫癌(有导致扩散可能)、子宫结核(易引起碘化油返流入血管产生肺动脉碘油栓塞);(4)本品不宜用作羊膜囊造影,因可能引起胎儿甲状腺增生;3、支气管造影前要进行支气管表面麻醉。为避免本品进入细支气管以下呼吸单位,干扰诊断和引起肉芽肿,除在灌注时控制用量和灌注速度外,还常在碘化油内加入研磨成细末的磺胺粉,调匀以增加稠度,一般每20ml碘化油中加入5~10g,视原有制品稠度和室温适当增减,对磺胺制剂过敏者禁用。碘化油对组织刺激轻微,一般不引起局部症状,但进入支气管可刺激黏膜引起咳嗽,析出游离碘后刺激性增大,且易发生碘中毒。造影结束后利用体位引流并鼓励患者咳出造影剂,不能咽下。若有大量碘化油误入消化道宜采用机械刺激催吐或洗胃吸出,以免碘中毒;4、子宫输卵管造影时要控制注射量和压力,在透视下进行,避免挤破血窦引起肺血管油栓,对子宫结核宫腔粘连者尤需注意;5、肌内注射要注入深部肌肉组织,并避免损伤血管引起油栓;6、碘化油注射液较粘稠,注射时需选用较粗大的针头,避免用塑料注射器;7、本品不宜久露于光线和空气中,析出游离碘后色泽变棕或棕褐色者不可再使用;8、对诊断的干扰。(1)本品含碘,摄入体内可干扰甲状腺功能测定,对疑有甲状腺病变需作甲状腺功能测定者宜在应用本品前进行,但其他如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树脂摄取试验等则不受影响。(2)支气管碘化油造影后碘油残留肺部可影响X线胸部检查,宜在造影前先作胸部X线观察;盆腔肿块需要观察钙化者,亦宜在子宫输卵管造影前先摄取盆腔区域X线平片,以免进入腹腔的碘化油干扰。
遮光,密闭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