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乳糖酸红霉素
主治疾病: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蜂窝组织炎,白喉,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特菌病,军团菌病,支原体肺炎,衣原体肺炎,泌尿生殖系感染,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生产厂商:上海新先锋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31021504,2002-09-13
主要成份:乳糖酸红霉素。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或粉末或疏松块状物。
0.3g。
1.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的代谢,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 2.本品与阿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延长其作用时间。 3.本品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加而产生肾毒性。 4.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合用。 5.本品为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两者不宜同时使用。 6.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应注意。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 7.除二羟丙茶碱外,本品与黄嘌呤类合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两者合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 8.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 9.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 9.本品与洛伐他丁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 10.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