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注射用乳酸左氧氟沙星
主治疾病: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咽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脓肿,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前列腺炎,附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
生产厂商:江苏奥赛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0204
本品适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中﹑重度感染: 1.呼吸系统感染: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合并感染﹑肺炎﹑扁桃体炎(扁桃体肿大)。 2.泌尿系统感染:肾盂肾炎﹑复杂性尿路感染等。 3.生殖系统感染:急性前列腺炎﹑急性副睾炎﹑宫腔感染﹑子宫附件炎﹑盆腔炎(疑有厌氧菌感染时可合用甲硝唑)。 4.皮肤软组织感染:传染性脓疱病﹑蜂窝组织炎﹑淋巴管(结)炎﹑皮下脓肿﹑肛周脓肿等。 5.肠道感染:细菌性痢疾﹑感染性肠炎﹑沙门菌属肠炎﹑伤寒及副伤寒。 6.败血症﹑粒细胞减少及免疫功能低下患者的各种感染。 7.其他感染:乳腺炎﹑外伤﹑烧伤及手术后伤口感染﹑腹腔感染(必要时合用甲硝唑)﹑胆囊炎﹑胆管炎﹑骨与关节感染以及五官科感染等。
本品主要成分为乳酸左氧氟沙星。
注射剂
0.1g(以左氧氟沙星计)。
1.本品不能与多介金属离子如镁. 钙等溶液在同一输液管中使用。 2.喹诺酮类药物与茶碱合用时,可能导致茶碱浓度血药浓度增高,出现茶碱中毒症状。本品对茶碱的代谢影响很小,但合用时也应密切观察患者情况。 3.与华法令或其衍生物同时应用时,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或其他凝血试验。 4.与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同时应用,有引发抽搐的可能。 5.与口服降血糖药同时使用时可能引起低血糖,因此用药过程中应注意监测血糖浓度,一旦发生低血糖时应立即停用本品,并给予适当处理。
1.用药期间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部不适﹑腹泻﹑食欲不振﹑腹痛﹑腹胀等症状,失眠﹑头晕﹑头痛等神经系统症状;皮疹﹑搔痒﹑红斑及注射部位发红﹑发痒或静脉炎等症状。亦可出现一过性肝功能异常,如血氨氨基转移酶增高﹑血清总胆红素增加等。上述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之间。 2.偶见血中尿素氮升高﹑倦怠﹑发热﹑心悸﹑味觉异常及注射后血管痛等。 3.一般均能耐受,疗程结束后迅速消失。
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1.本制剂专供静脉滴注,滴注时间为100ml至少60分钟。本制剂不宜与其他药物同瓶混合静滴,或在同一根静脉输液管内进行静滴。 2.肾功能减退者应减量或慎用。肌酐清除率 .0~80ml/min 正常剂量20~49ml/min 首剂0.4g,以后每24小时0.2g10~19ml/min 首剂0.4g,以后每48小时0.2g 3.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癫痫史患者应慎用。 4.喹诺酮类药物尚可引起少见的光毒性反应(发生率<0.1%)在接受本品治疗时应避免过度阳光曝晒和人工紫外线。如出现光敏反应或皮肤损伤应停用本品。此外偶有用药后发生跟踺炎或跟踺断裂的报告,故如有上述症状发生时须立即停药并休息,严禁运动,直到症状消失。偶有剧剧烈烈连续或血样的腹泻,可能是伪膜性肠炎的症状,一旦发生请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遮光,密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