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布洛芬混悬液
主治疾病:预防接种,舌咽神经痛,舌咽神经痛性抽搐,桡神经损伤,小儿感冒,小儿流行性感冒,流行性感冒,偏头痛,头痛,感冒
生产厂商: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4005
本品每瓶(100ml)含布洛芬2克。辅料为:蔗糖﹑高果糖浆﹑对羟基苯甲酸甲酯﹑对羟基苯甲酸丙酯﹑苯甲酸钠﹑琼脂﹑甘油﹑山梨醇﹑高岭土﹑聚山梨酯80﹑日落黄﹑柠檬香精﹑枸橼酸﹑枸橼酸钠﹑纯化水。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具有水果香气,甜味。
100ml:2g
1.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并可导致溃疡。2.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 本品与呋噻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2. 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症﹑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1. 对本品及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 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 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6.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2. 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3. 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14. 使用前请摇匀。
遮光在阴凉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