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甲紫溶液
主治疾病:烧伤,口腔炎,烫伤
生产厂商:河北健宁医药化工厂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13024324
本品用于皮肤和粘膜的化脓性感染,白色念珠菌引起的口腔炎,也用于烫伤,烧伤等。
本品活性成份为甲紫。
溶液剂
100ml/瓶
甲紫溶液遇酸呈绿黄色,遇碱游离出甲紫盐基的褐紫色沉淀。
对粘膜可能有刺激或引起接触性皮炎。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1. 面部有溃疡性损害时应慎用,不然可造成皮肤着色。2. 治疗鹅口疮时,只在患处涂药,如将溶液咽下可造成食管炎﹑喉头炎。3. 涂药后不宜加封包。4. 大面积破损皮肤不宜使用。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密封,干燥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