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替硝唑片
主治疾病:蠕形螨病,毛囊虫病,毛囊虫皮炎,蠕形螨,脂螨病,婴幼儿上颌骨骨髓炎,脊椎骨骨髓炎,急性血源性骨髓炎,急性骨髓炎,泌尿生殖系阿米巴病,生殖泌尿系统阿米巴病,椎间隙感染,小儿慢性骨髓炎,
生产厂商:湖南迪诺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3020659
本品主要成份是替硝唑。
本品为类白色片或淡黄色薄膜衣片。
0.5g*8s
1. 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 2. 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时,可加快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并使苯妥英钠排泄减慢。 3. 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时,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 4. 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 5. 本品可干扰血清氨基转移酶和乳酸脱氢酶的测定结果,可使胆固醇、三酰甘油水平下降。 6. 与土霉素合用时,土霉素可干扰本品清除阴道滴虫的作用。
不良反应少见而轻微,主要为恶心,呕吐,上腹痛,食欲下降及口腔金属味,可有头痛,眩晕,皮肤瘙痒,皮疹,便秘及全身不适。此外还可有中性粒细胞减少,双硫仑样反应及黑尿。高剂量时也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1.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 2. 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 3.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三酰甘油,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 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 5.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 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 7.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 8. 本品对阿米巴包囊作用不大,宜加用杀包囊药物。 9. 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密封保存